民主协商:基层政府公共政策合法性提升的重要路径
——基于彭州市基层民主协商创新实验的探索
2016-07-18张雪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张雪
(成都理工大学,四川成都610072)
民主协商:基层政府公共政策合法性提升的重要路径
——基于彭州市基层民主协商创新实验的探索
张雪
(成都理工大学,四川成都610072)
摘要:彭州市基层民主协商创新实验是基于彭州市十年村(居)民议事会经验优势,在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一系列政策支持的良好机遇下展开的,构建起了乡镇社会协商会、村(居)民议事会两级社会协商对话制度与渠道,实现了与政治协商体系的有机衔接。基层民主协商实验,通过参与主体扩大、参与机会均等且地位平等、议程由隐蔽走向公开、追求公共利益、制度化和程序化等路径,有效提高了乡镇政府公共政策的合法性。
关键词:民主协商;基层政府;公共政策;合法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基层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提升公共政策合法性的能力有更高的要求。乡镇政府负有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提供农村(社区)公共产品之责任,公共政策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稳定与发展。因此,提升基层政府公共政策合法性成为一项十分紧要的工作,彭州市基层民主协商创新实验便是一种探索和尝试。
一、探索背景:优势与机遇基础上的开展
彭州市基层民主协商创新实验始于党的十八大之后。2013年3月20日,彭州市委形成《中共彭州市委关于构建社会协商对话制度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专家意见基础之上,于4月12日正式出台《中共彭州市委关于构建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的意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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