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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李伯元《活地狱》中的官吏形象和衙役形象

2016-07-16秦敏姣江苏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常州213001

名作欣赏 2016年26期
关键词:狱卒差役衙役

⊙秦敏姣[江苏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 常州 213001]

论李伯元《活地狱》中的官吏形象和衙役形象

⊙秦敏姣[江苏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 常州213001]

《活地狱》是晚清著名谴责小说家李伯元的代表作之一。它为我们展现了晚清官场、监狱的现实情况,反映了当时官场官员腐败、衙役狼狈为奸等丑恶的现象。本文通过对官吏形象和衙役形象的分析,揭露晚清官吏和衙役的丑恶嘴脸。

《活地狱》 官场官吏形象衙役形象

阿英在《晚清小说史》中对于晚清小说有着简明扼要的概述:“晚清小说,在中国小说史上,是一个最繁荣的时代。当时的小说,就著者所知,至少在一千五百种以上。”晚清小说家李伯元在他的《活地狱》中主要将官吏和衙役的丑态展露无遗,生动传神,极为精彩。

一、官吏形象分析

(一)滥用刑罚,手段毒辣司马迁在《史记》中早已为官吏立传,名为《循吏列传》和《酷吏列传》。由此可见,酷吏自古就有,非晚清独有。他们都重严刑峻法,残酷杀戮,某种意义上,都是维护封建统治的产物,是保持国家统一的手段。李伯元认为:“做官的有好有歹,有酷吏就有循吏。循吏固占少数,然而酷吏亦不占多数。”当谈及酷吏时,大都以“暴酷骄恣”“其治如狼牧羊”“内深刺骨”等词语来形容,这大抵也成了之后历代酷吏的形象。

晚清有一位有名的酷吏——毓贤。《清史稿》称他“善治盗不惮斩戮”;《清史列传》称其“果于杀戮,捕猎是其特长”;时人许指严《十叶野文》称其为“毓屠户”,等等。《活地狱》中这类官员亦屡见不鲜,如第九回写道的姚明姚县太爷想卖弄自己的本领,他仗着自己精神好,而且生性又喜多事,不肯空闲一刻。书中的不少新刑具都是他饬出的。审问犯人时,若是不招,那就得上刑。先是“上天平架”,然后吩咐“跪铁链”——将人跪在又粗又大的链条上,接着“烧火香”——用两根指头粗的香烧臂膀;由浅入深,刑具一样比一样吓人,最后将人烧的“皮已发焦,臭味难闻”。

俗话说:“重刑之下必有冤狱。”用此等“新颖”“新奇”“独特”的刑具,即使逼迫的梁亚梗“招了”,那也不免是受不了刑法的缘故。况且,用了一个新刑具不够,姚大老爷一点也不手软,三样逐一给人尝过,才肯罢手。李伯元在书中也曾提到,做官的人苟能平心和气,亦断乎没有问不明白的案件。当然,刑具还得用,即使是“爱民如子”的海瑞,也往往提倡严刑峻法。然而,海瑞主要是针对贪官污吏,恶棍土霸,而非平民百姓。又如第十二回写道:“说也奇怪,这位大老爷自从捧檄履新,为民父母以来,一年三百六十日,每日总得坐堂理事,每坐堂定要打人。一天不打人,他就觉得不快活。”这位爱打人的酷吏名为魏伯,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君。为了对付盗贼,他特意让铁匠按《西游记》中孙悟空戴的脑箍做了一个铁箍,美名为“盼佳期”。凡经过铁箍箍过的人,两只眼睛没有不突出来的。这可谓死状惨烈。

(二)惟利是图,贪赃枉法晚清有一位有名的头号辅政大臣庆亲王奕曾以贪腐、卖官鬻爵闻名于世,他被后人称为“晚清首富”,仅在汇丰银行就有二百多万两白银存款,连《纽约时报》等著名外媒,也报道说奕家就是中国官场“集市”,门房都设“收费站”,被国人称之为“老庆记公司”。由此观之,明清时期有句俗谚“纱帽底下无穷汉”,想来是十分有道理的。

清谚云:“捐官做,买马骑。”《活地狱》中的捐官现象十分严重,若是当官无好处,想来也不会花大把银子买个官做做。小说第三十八回就写道:“大昭道:‘我不是背了你们去享福,我是要去捐官做的。做了官,发了财,原合众兄弟一同快活。’”按照清朝法律规定,除八旗户下人、家奴、优伶等不得捐官外,一般人,只要有钱就可买到官职。钱出的少,则买小官,当个虚职,正如书中的“黄员外”;钱出的多,就是强盗头子也能当官做。官职就成了商品。既然当官都是奔着银子去的,那么,贪赃枉法也就说得通了。《活地狱》中描写了这么几个贪官,如第一回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依小的意思,先叫人去同姓黄的说,本来这状子老爷是不准的,还要办他诬告的罪。现在要准他状子,先叫他报销数千两银子说是做开学堂的经费……”老爷听了他的话,笑嘻嘻的捋着胡子,想了一会子说:“办是依你办,但是一件,学堂经费,是要造册子报销,不能上腰的。不如说是膳堂经费,可以没有考察,似乎稳当些。”

原本明明白白的案子,当天即可立案的。这大老爷听得稿案的“良策”,从两头得好处,最终受苦的也是那些仆役和小老百姓。又如第三十七回写道,土霸蒋明允因得不到已经许婚给林家的卫姑娘,故意蹂躏林家的田地,后林家与其吵闹被打,无奈喊冤无人理会。个中缘由原是这样:“说是要官出差,须把请差费送了进去”,“前后用了三十三两多银子,差人还没出大门”。这正是应了章回名称中“非钱不应”四个字,然而,这钱究竟要出多少,还有待考量。

(三)昏庸无能,草菅人命有句歇后语:“昏官断案,各打五十大板”,最是形象地描绘了昏官不辨是非,乱用刑罚的嘴脸。昏官自古都有,草菅人命的比比皆是。尤其是那些拿钱捐的而非靠真本事考取的官,那断案起来就是个笑话,动不动就打板子。

如小说第三十七回中,于四海被人诬告偷了五百块钱,章县大老爷断错了案子,又听得于四海要上控,动了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念头,想出了个恶毒的主意,让于四海监禁了十年,坐穿牢底。错断案子,说明这章老爷无能,知错却不改,将无罪之人判了重刑,如此草菅人命之举,实在是昏庸。

第三十八回中写道的徐大老爷是强盗头子出身,捐了官做,斗大的字不识一个。拿了呈子只得去请教他人。绅户来报案,他命令捕快一天内就得把盗贼捉拿归案,捕快捉不到人,他就“劈啪”地打,“极其响亮,那捕快头伏地呼痛,一会儿打完,徐大老爷又叫打”,那捕快为应付,乱抓好人,贪赃枉法。然而徐大老爷却不辨是非,将人砍头示众,匆匆结了案,结果自己丢了饭碗,被革了职,又回去当强盗去了。

二、衙役形象分析

李伯元在小说中有这样一段话描写差役:“可晓得天下最坏不过的,是吃衙门饭的这般差役。他们这班人本事很大,最能鉴貌辨色。人家未曾开口,他已十分中猜着八九。”一言道出衙役的丑恶嘴脸。

(一)奸淫掳掠奸淫主要是指狱卒凌虐女子。李伯元写道:“列为看官不知,自来州县衙门,最是暗无天日。”压在官媒处的妇女,无论定罪与否,都少不了被凌辱。“这几个有权柄的门政大爷,都有势力,要如何便是如何。有的便在官媒家住宿,有的还弄了出来,恣意取乐。”对于那些贞烈不肯失身的,官媒便将她十分凌虐。又如皂头邢兴拿了差票来提秀才胡胜标,想敲诈两笔,后来又想奸淫胡秀才的妹妹。奸淫不成,又设计报复,诬告她通奸杀夫。

一些视贞操过于性命的女囚,便会草草自了性命。狱卒们为了撇清关系,通常以“畏罪自杀”的由头上报官员,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掳掠就是勒索敲诈。据明清法律规定,差役是役而非官,仅有一些工食银,因此,靠敲诈勒索取得的钱财便成为他们主要的经济来源。如周忠被栽赃陷害,来逮捕的衙役进了他家,“见什么,拿什么”。细软一件不存,就连粗布草衣也都不翼而飞,鸡鸭猪全都不见了。这和抄家无异。

(二)狼狈为奸这里的狼狈为奸主要指的是衙役与他人勾结,图谋利益。监狱中的狱卒和狱霸们往往狼狈为奸,共得利益。如小说第四回,财主黄员外家的管家黄升和佃户王小三因一件官司被捕入狱,然而他们不懂牢房里的“规矩”,外加没有钱,狱霸们便拳脚相待,“有人点着一个蜡烛头,在那里烧他的肉。王小三受苦不过,高呼救命”。狱霸们得到的“孝敬钱”,自然不会少了狱卒那份,所以,即使狱卒莫是仁听见了,也只是呵斥狱霸住手,并未加以惩罚。

又如第十三回中,地保勾结县衙的书办诬陷刘老大未交粮钱,知县签了“火票”让差役前往拿人。差役们到了刘家“牵了刘老大,赶着猪,抱着鸡,一路高谈阔论,嘻嘻哈哈,同往前村而去”。刘老大的女人拿出了棺材本的二十块钱去央求他们,“他们拿乔,非有五十块不可”,后地保装好人,“两个差人当面平分了,揣在怀里”。这便是那些差役们的“工食”了,说到底还是出在百姓身上。

(三)胆大包天无视王法,私设牢房,这等行为实在胆大包天,目无王法。如书中写道苟大爷见黄升妻子而生歹心,设计把周氏监禁在官媒处,以成其奸。这里的官媒就是狱卒为了奸淫女囚而私设的牢房。又如第十五回中写道:“原来押他刘老大的所在并不是什么班房,乃是一个皂班头的家里。”私设班房,在清代极其普遍,班房其实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监狱。监狱里关押的是已经判了刑的犯人,而班房看押的则是案件当事人、证人,等等。具体班房的设立有哪些要求,在张世明的《清代班房考释》一文中有详细记载,在这不多做介绍。

三、结语

《活地狱》作为李伯元的谴责小说之一,是一部非常重要的社会史料书。作为晚清官场的一面镜子,《活地狱》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清末官员的丑态,将当时官场、监狱的黑暗呈现在读者面前,引发当代社会的反思,尤其是在“反腐”的大背景下,这本书更是令人振聋发聩。

[1]柴高洁.刑法的背后:试比较《活地狱》与《一九八六年》[J].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

[2]李伯元.活地狱[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徐忠明.《活地狱》与晚清州县司法研究[J].比较法研究,2011(3).

[3]赵广军.晚清“酷吏”毓贤被刑之谜[J].寻根,2011(5). [4]柏桦.明清州县监狱的牢头[J].古代文明,2010.

作者:秦敏姣,江苏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文学。

编辑:赵红玉E-mail:zhaohongyu69@126.com

李伯元文学创作研究;项目编号:2015114630 15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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