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里的真实
——重读霍桑有关罗曼司的序言
2016-07-13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绵阳621010
名作欣赏 2016年18期
⊙胡 杰[西南科技大学,四川 绵阳 621010]
序言里的真实
——重读霍桑有关罗曼司的序言
⊙胡杰[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绵阳621010]
摘要:霍桑有关罗曼司的经典段落虽然经常被历代评论家拿出来当作罗曼司定义的证据,但本文借助新历史主义研究的理论成果,结合美国理性文化传统对文学想象和人类感情遏制的深厚描述,认为在这些段落里,霍桑为了与降低主流文化对抗的危险,反而隐藏了霍桑要求建立独立、自由的文学想象的艺术诉求。相反,在另外一些不常被提及的段落里,霍桑确定了罗曼司的本质,恢复了文学想象的权威,确定了文学创作的原则与尊严。
关键词:序言理性文化传统新历史主义深厚描述文学想象
霍桑一直都声称自己写的是罗曼司而不是小说,他有关罗曼司的评论都散见在几部作品的序言里。1850年霍桑的第一篇长篇小说《红字》问世,其副标题以“一部罗曼司”冠名。1851年,霍桑完成第二部长篇小说《七个尖角的老宅》,并在序言中写下那篇著名的有关罗曼司定义的文字。如果一个作家将其作品称作罗曼司,那么很显然,他是希望能在处理作品的形式和素材方面享有一定的自由,但如果自称的是小说,就无权享有这种自由了。“人们认为小说是一种旨在忠实于细节描写的创作形式,不仅写可能有的经历,也写人生经验中可信的、普通的经历。”①在以后的文学创作中,霍桑继续把自己的作品界定成罗曼司。1852年,罗曼司一词成为他的第三部小说Blithedal Romance(中文译为《福谷传奇》)的主要标题,1860年他又将最后一部小说《玉石雕像》称为“班尼峰的罗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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