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分销模式中三元主体法律关系研究
2016-07-10卓奕钊刘思岐
成长·读写月刊 2016年5期
卓奕钊 刘思岐
【摘 要】微店分销零库存、低成本的“一键代销”模式在吸引诸多卖家加入分销队伍的同时也引发了关于微店分销法律行为性质的探讨。微店的分销模式表现出的特点与行纪、代理、居间、买卖、广告活动有诸多类似之处。本文介绍了微店分销实践操作的特点及法律特点,通过与不同法律关系的对比得出结论:微店分销属于代理法律关系,分销商即微店卖家在在微店分销过程成只负责促成交易,有关代销商品的售后服务与商品质量问题等都应该由供销商承担相应责任,这样才符合微点分销的行为模式的特点。
【关键词】微店分销;代理行纪;广告
2013年12月30日,北京口袋时尚科技有限公司所开发的“微店”APP正式登录苹果APP STORE商城,使得“微店”这一新兴电子商务形式迅速进入大众的视野“微店”的“分销”功能,则为这次“全民开店”起了极大的推波助澜作用。然而,这一“微店”所主打的功能,背后却潜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本文欲从传统分销与微店分销的异同下手,分析微店分销关系背后所隐藏的法律关系实质。
一、微店分销操作模式及法律特点
(一)微店分销分类
分销是伴随着市场交换、社会化大生产和劳动分工的出现而产生并发展的,是商品从生产商转移到消费者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活动的总和,包括产品实体、所有权以及相关信息的转移等。其所依附的一系列组织结构系统,则被称为分销渠道,或称销售渠道。在传统商务的语境下,基于传统商务的实体性质,分销的实质在于商品实体沿着分销渠道从生产商流向消费者,可将其简单理解为“制造商把产品先卖给批发商,然后由批发商再卖给零售商,最后由零售商卖给消费者的一种销售方式。……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