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面临问题及对策
2016-07-09李鑫李占勇康伟平
农民致富之友 2016年9期
李鑫 李占勇 康伟平
摘要:通过对彰武县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完善补偿基金制度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补偿基金的作用。
关键词: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思考
1 基本情况
彰武县地处科尔沁沙地南部,东经121°53′—122°58′,北纬42°7′—42°51′之间。全县总土地面积360000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33867公顷,有林地面积115333公顷,总蓄积4926390立方米。其中,公益林面积85571公顷。森林覆被率34.5%。彰武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从2004年启动,到目前为止,累计完成公益林补偿面积444000公顷,补偿资金3387.4万元。
2 取得的主要成效
2.1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
县级财政部门和生态管理部门在《辽宁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定了《彰武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了补偿对象、标准和范围,规范了补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这对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2.2健全完备的人员管护制度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实施以来,县级公益林管理部门经过实践探索出规范有序的管理措施。健全了管护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巡护制度等,进一步规范管护人员管护行为。管护人员名册齐全,做到出勤有登记,巡山有记录。建立一支体制规范、保障有力的生态公益林管护队伍。
2.3切实提高护林监管的质量
全县公益林管护采取专职管护和委托管护方式,聘任护林员354人,监管员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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