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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的社工介入浅析

2016-07-06王译若

2016年21期
关键词:社会救助对策建议

王译若

摘 要: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许因为家庭,学校,朋辈群体间的各种复杂原因而脱离家庭,没有监护人的保护,缺乏社会的教育和权利保障而成为流浪儿童。我国目前仍有大批的流浪儿童因为社会救助制度和体系的不完善,影响着我国未成年人群体的未来发展。如果不对流浪儿童的问题进行干预,不仅他们自身的身心会受到创伤,而且会对社会治安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文从流浪儿童的现状、成因,并以西安市救助管理中心为例,对它的现状及主要问题、社工的介入、救助机构的职能化能方面进行了探析,提出了以加强预防少年违法犯罪、不使流浪儿童将救助站仅仅作为收容所、减少二次救助的机会等视角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流浪儿童;社会救助;对策建议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目前全国约有100万左右在遭受着因饥饿、疾病、家庭暴力、贫困等种种环境或自身因素造成的流浪儿童,有些选择以乞讨为生,有些则走上了偷窃抢劫的犯罪道路。这些本应该和其他同龄小孩一样具有权利和自由的流浪儿童,因为何种原因导致他们要落魄街头,甚至三番两次离家出走,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探究的的问题。虽然现在流浪儿童这个社会工作涉及到的领域在全世界都存在着,而且世界各国政府包括联合国也有专门为流浪儿童设立的机构。但是机构的设置总有缺陷和无法解决的困难,无论是人力资金的匮乏,还是流浪儿童自身的心理原因造成的不愿接受救助,这些都将导致流浪儿童真正的需求无法解决,身心无法得到健康的成长,不仅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被剥夺,而且有可能在缺乏监护人监管的前提下受到同辈欺负,造成心理落差或扭曲,还有可能引发校园暴力,社会秩序安危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因此对于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除了社会政府,社会工作者又能有怎样的介入方法来帮助他们?

二、我国流浪儿童的概况

流浪儿童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下,脱离家庭或离开监护人流落社会连续超过24小时,失去基本生存保障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这个群体也称为流浪未成年人,他们因各种各样的原因造成流浪街头,被社会机构或政府以及社会爱心人士救助,是儿童中特殊的一群,数量却不容小视。

据国家民政部门统计,几年前,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一课题组的报告表明,全国流浪未成年人约100万。从性别上看,男性占70%,女性占30%;从流出地看,来自农村的占83%,来自城镇的占17%;从受教育程度看,文盲占20%,小学以下的占65%,初中以上的占15%;从年龄分布上看,7岁以下的占10%,8~12岁的占23%,13~15岁的占63%,16~18岁的占4%;从离家次数看,初次流浪的占60%,有两次以上流浪经历的占40%。

以西安市救助站为例,2003年救助站救助800多人,2004年迅速增加到7061人,2005年增加到9000多人,2006年人数超过1万。

三、流浪儿童的成因

(一)社会原因

从我国现有国情以及经济基础的发展情况看,流浪儿童的现象是社会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地域和收入的差距体现出了一种贫富阶级的差异化;并且社会对这个群体的印象有限,大部分人的印象中都带有一种同情的眼光或者略有排斥等情绪,导致流浪儿童对社会有些不满;还有一部分治安管理不好的地区会有拐卖儿童的现象等,流浪儿童的群体形成也是由众多因素造成的。

(二)经济原因

造成儿童流浪的根本原因是乡镇经济收入过低,城乡的文化环境和生活环境以及经济环境差距过大,城市中也包含了一些家庭忙于工作而不注重儿童的教育导致其经常不上学在社会中流浪;贫困地区的生存状况越来越差,一部分家庭为了维持生存不得已让儿童与他们家长一起出去打工,也有农村未成年者为减轻家庭负担而放弃学业过早进入社会,难以安定的环境使这些儿童被迫处于在社会中流浪的地位。

(三)学校原因

一方面学校与家长对儿童的学习要求过高并且过于强调分数的影响,使一些儿童产生逆反心理,厌烦学校和家长,但在同伴群体中,过早进入社会反而成为一种令他们羡慕的生活,可以有自己支配的金钱和时间,这使得流浪开始能得到这些孩子的一些认同,从而成为流浪儿童;另一方面一些成绩不好或者在部分儿童心中不被大多数人认可,不属于城市的儿童被“边缘化”,与同学交流中会有障碍,例如被同学排斥或者嘲笑等,使他们无法融入群体,觉得没有归属感,流浪成为他们寻求一种逃避的方式。

(四)家庭原因

家庭是一个儿童健康成长的保障,大多数儿童流浪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家庭问题所造成的,种种家庭矛盾和家庭环境造成了儿童早期自卑或不安全感。例如单亲家庭、家庭暴力、家长与儿童相处不融洽或者重大变故会对儿童心理产生巨大的影响,一般经济负担较重的家庭容易忽视孩子的教育,家长和孩子间缺乏沟通,对孩子没有过多关爱表现,或者对孩子的教养方式不当使儿童走上流浪的路。还有一种例子是家长自身原因懒惰不工作,带着孩子一起流浪并且拒绝接受救助,这样的情况也不少见,这导致将来家长的作风带给孩子一个不良的示范,也是少部分流浪儿童形成的原因。

(五)自身原因

儿童主观上希望家庭和学校尊重其个性和独立意志,但自身缺少辨别是非和处理复杂生活问题的能力,也较容易产生逆反心理,有时受网络文化影响想“行走江湖”,也有孩子认为这是“见世面,长见识”的行为,想在同辈群体中“出风头”,因而选择流浪;有些是因为与家长怄气而离家出走;还有一部分是因为早期环境或家庭导致他们自身的自卑感、不被关注和关爱的感觉、又或者是有严重的心理问题,这些不成熟的心理都容易产生流浪这种偏激的行为。

四、西安市救助管理中心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西安市救助管理中心的现状

于2003年成立的西安市救助站,分为三大区域,行政区,救助区和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救助区主要针对成年人,而且采取自愿的方式进行救助,救助站在2007年时单独为流浪未成年人建立了区域。和福利院长期供养的性质不同的是,救助站是以为他们寻亲和返乡为己任,通过像城管,市民的发现或其他多种途径的方式接纳流浪人员,并且为流浪者提供食宿。因为接纳的流浪儿童具有个体的特殊性,特别是对于有智力障碍,语言表述不清者,年龄层次跨度有时候比较大,因而无法进行集中辅导,有时候只能根据孩子的叙述来进行登报,然后落实情况,而对于无法落实情况的流浪儿童只能申报到福利院。与此同时,救助中心对于流浪者的衣,医,住,行都有着全方面的照顾,特别是对于流浪未成年者还会有应季的活动,比如六一节时会举办集体活动等。

在大年三十这样举家团聚的日子,救助站的工作人员会走上街头为流浪人员提供热腾腾的年夜饭和棉服。从晚上6点左右,他们就将50份饭菜放在保温箱里沿途为流浪者递上,并劝他们到救助站过年,短短3小时就已将50份年夜饭全部发完。

(二)管理中心在社会救助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救助工作过于机械式并趋向于被动化。救助站依据《流浪乞讨人员建设规范》,只能具有鉴别是否属于政策法规的救助对象的权利,像流浪儿童中的90%是因为受到家庭原因,如家庭暴力或自身行为异常等,这样的儿童有将近一半在接受救助后不愿意回去,也有一半的儿童不想受到救助站的限制而拒绝接受救助,对于这样的情况,救助人员也无计可施,只能劝一劝。还有遇到家长觉得救助站条件较好,把孩子遗弃不愿接回的案例,救助人员除了对家长做辅导工作,也无法强制剥夺其抚养权。

第二,救助工作只流于表面而无法深入解决儿童的需求。在我们的调查中有这样一个很特别的个案,一个8岁的女孩因为父母离异,被母亲从山东带到西安,而母亲又喜欢吸毒,常年不爱回家不管孩子学习,这个女孩在学校和同学吵架后离家出走,被派出所送到了救助中心。刚开始她来到这里很抗拒不愿回答问题,后来在心理老师、救助人员的关怀和辅导下,几经落实,救助人员同女孩的奶奶联系并把她送回了老家。但没过一段时间,这个女孩又因为离家出走被送至救助中心,而这一次救助人员发现她的身上有烟头烫伤的痕迹,并且这次怎么开导她,她都不愿再说任何话并对救助中心的辅导老师产生深深地不信任感。虽然救助工作中一般会配备心理咨询和辅导人员,然而对于像家庭原因造成的流浪儿童仅仅在救助站中接受辅导教育,回归家庭后受到环境和暴力影响依然会选择离家出走,对于如何避免这样的二次救助其实是个很棘手的问题。如何深入探究其本质原因,做到后续访问了解情况,保障儿童的权益,真正的解决孩子们的需求需要一个庞大的系统链条。

第三,救助人员资金资源不足。救助工作的开展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拨款,救助衣物的发放,心理辅导和工作人员的招募都需要取决于政府给予的资金有多少,这多少限制了救助中心的发展,即使有爱心人士捐助的衣物也抵挡不住逐渐增多的流浪儿童。比如仅仅在国庆节一周救助了300多人,救助人员49个分三组轮流值班,还要上街开展工作,无法保证按时宋流浪儿童回家,压力非常大。此外,如果缺乏更多的文化课,医生,法律老师,生活老师,孩子们就会仅仅把救助站当作临时住所。

五、社会工作的介入方法

第一,我国目前对社会工作的人才较稀缺,社会工作者的数量无法满足流浪儿童的数量。帮助流浪儿童的多为政府或者社会志愿者,专业性没有得到保障。因此,培养专业人才是当务之急,社会工作者应该对当前救助流浪儿童领域的人员展开专业培训,让他们学会理论和实务技巧,才能更好的帮助流浪儿童。

第二,社会工作者应该先了解到流浪儿童的情况包括儿童流浪的原因以及他的生活习惯和性格特点等,制定出方案对其辅导。社会工作者所扮演的角色是联系者、协助者等,联系儿童的家庭以及社区、学校,给予一定的帮助,例如与家庭沟通找出问题所在,并商量解决办法;建议学校老师以及儿童的同辈群体对流浪儿童关心帮助;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对家庭暴力的儿童监督控制;协助救助人员一起为流浪儿童开展心理辅导、行为纠正等活动。

第三,社会工作者应当对心理和家庭状况遭受伤害严重的流浪儿童进行个案辅导以及小组治疗的工作,对他们的心理进行辅导并对他们的不良行为以及思想对其矫治治疗。一方面帮助他们建立对自己的信心和对社会的希望,另一方面帮助他们有更好的人际沟通和完成工作的技能,为以后他们的发展以及在社会立足有更好的基础。小组治疗目的在于形成一个群体使他们互动,相互学习好的优点和习惯,尝试接纳别人,可以采用角色扮演、竞赛激励、户外拓展训练等方式。

第四,社会工作者还需要在社会中进行法制宣传,让社会成员了解到对儿童的关爱和保护,减少家庭暴力或矛盾的发生,并且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流浪儿童不再感到自卑和受歧视,才能更好的救助流浪儿童。

六、结论

无论救助工作存在着一些什么问题,或是这些问题将得到什么改变的措施,至少这些都是我国在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领域方面迈进的一步。而通过各种调查和分析,也是希望相关部门的职责能更加明确,避免各部门“乱踢皮球”的现象发生,不再只是把机构当做临时收容所,而面对关乎流浪儿童的生存和希望,如何调动起大众市民的关心积极性,来建立更庞大的体系解决他们更长远的问题是我们现在更应该确立的事情。这些挑战还有我们所面临的弊端,都需要政府机构和市民大众一起携手,共同努力,才会让那些流浪儿童甚至更多的流浪人员拥有好的生活。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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