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验助力中国金融监管改革
2016-07-06
中国发展观察 2016年9期
本刊记者 张 倪
国际经验助力中国金融监管改革
本刊记者 张 倪
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蔓延虽暴露了各国金融监管的弊端,但一国的监管体系是不可能脱离自身金融市场结构基础而建立或完善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国金融监管重构研究”课题组(下称“课题组”)近日在接受《中国发展观察》记者采访时指出,危机前,宏观审慎监管理念的欠缺、金融监管机构间协调性不足等成为多国普遍面临的问题。为此,《中国发展观察》记者重点就美、英、日、澳及“金砖四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革新举措,在投贷联动业务上的发展经验以及对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借鉴与启示等方面,对该课题组进行了深入采访。
危机后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与举措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纷纷开始了金融监管体制的变革。根据课题组调查研究报告,《中国发展观察》记者梳理总结了以下几点共性举措及其主要特点:
第一,加强监管机构与央行在宏观审慎监管中的配合。其中,英国、澳大利亚以及“金砖四国”中的南非,均建立了“双峰监管”模式。根据2013年4月1日正式生效的英国《2012年金融服务法案》,新的英国金融管理框架下设立了三个专职机构,分别为金融政策委员会(FPC)、由原来金融服务局(FSA)拆分的审慎监管局(PRA)和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其中,FPC是英格兰银行理事会内设的下属委员会,其职能有四:一是检测英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识别和评估系统风险;二是对外公布金融稳定情况,发布金融稳定报告(每年两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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