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
2016-07-05吴邓
大东方 2016年5期
吴邓
摘 要:随着网络的兴起和网络虚拟社区、网络游戏等的普及,伴随而来的涉及虚拟财产案件也愈来愈多,已经成为各国国家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却在很长时间内无法得到法律明文保护,近些年来,诸如韩国等诸国已经开始审视并逐渐承认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但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仍然没有明确的官方态度,尽快构建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法律体系,已经从各界不断涌现的呼声中反应出来。
关键词: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
一、虚拟财产的概述
(一)虚拟财产的定义
关于虚拟财产的含义,学界存在着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指存在于网络游戏中的,能够为用户所支配的游戏资源,主要包括:游戏账号(ID)、游戏币、虚拟装备等。而广义上认为网络虚拟财产是网络用户在网络运营商所运营的虚拟架构世界环境中一切社会关系的客体,它并不是仅仅局限于网络游戏中。它存在于网络环境中,能够为人所拥有和支配并且具有一定价值数字化、非物化的网络虚拟物,主要包括网络游戏账号、游戏金币、虚拟装备以及网民的电子邮箱、网络寻呼等一系列的信息类产品。
(二)虚拟财产的特征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空间虚拟性、技术限制性、可交易性以及价值性的特点。在网络虚拟财产存在的虚拟空间与期限内,已经体现了它的财产价值,并在现实生活中表现出实际的物质利益。概念中使用“虚拟”二字,不是指这种财产的价值是虚幻的,更不是指此种财产的法律性质是虚幻的,而是为了与传统的财产形态适当的区分,表明虚拟财产因网络虚拟空间而存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