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僵尸企业入土为安”的方法(上)
2016-07-04朱振鑫
金融博览 2016年4期
朱振鑫
“让僵尸入土为安”是《人民日报》对供给侧改革的权威解读。去产能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把需求拉起来,另一种是把供给压下去。目前,仅仅依靠拉需求的方法显然行不通,未来去产能还要压缩供给。在产能这个问题上,越早“破”越有主动权。当然,这种“破”一定会以稳妥的方式进行,从国内外的经验出发,总结了以下方法。
政府提供直接或间接补偿,
鼓励企业的去产能行为
为鼓励僵尸企业缩减产能,政府可通过融资支持、财政补助、税收优惠等方式向去产能企业提供直接或间接补偿。企业单靠自身实现去产能一是意愿不足,二是实力不够。去产能不仅仅是企业或行业自身的微观问题,更是关乎经济结构调整的宏观问题,尤其在目前体制下,政府通过成立专项基金、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适度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给予直接收购或间接补偿可能是一个有效方法。
第一种方法是直接收购落后产能并报废。政府和企业合作预测未来需求,产能过剩部分由政府出资收购并报废。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农牧渔业以及造船业,美国、欧洲、澳大利亚、日本都曾使用过这种措施。实施收购前,国家通常会与行业主管部门讨论测算需要收购多少设备或企业、需要多少资金、收购由什么部门实施以及收购后如何处理等相关问题。同时,应实施相关的配套设施。
第二种方法是政府提供间接的去产能补偿。日本在这方面有丰富经验,19世纪60-70年代制定的《特定萧条地区中小企业对策临时措施法》和90年代制定的《产业活力再生特别措施法》中有大量对去产能企业的补偿支持措施:(1)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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