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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发展看环境法的使命

2016-07-04徐祥民

中州学刊 2016年6期

摘要:科学发展包括中国需要发展、中国必须尽快发展、发展应坚持以人为本、永续发展四项内容,其中永续发展最具时代特征。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我国发展实践存在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科学发展要解决的最突出矛盾是导致发展不可持续的“人—天”矛盾。环境法应当为保障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发展,为解决环境污染、资源减少、生态破坏、物理环境退化这四类环境问题提供有力武器,而现有环境法在这些方面还不够有力。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环境法;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理念

中图分类号:D92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6-0050-07

科学发展观是一个伟大的理论创造,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分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深化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成果。①自从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大方针政策都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比如,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纲要》)在“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篇设单独一章即第二章“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并提出了科学发展要坚持的六项原则和推动发展的六个政策导向。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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