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全国性议政机构中少数民族代表考察
2016-07-04黄雪垠
民族学刊 2016年3期
黄雪垠



[摘要]从民国初年的“五族共和”到现在的五十六个民族共和,少数民族参政议政经历了漫长的道路。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全国性议政机构中,以少数民族身份当选的代表的基本情况来看,政府对外承认民族平等,对内却坚持民族同化,可谓“五族共和”为表,“一族一国”为里。虽然迫于外界压力与抗战需要,政府不得不开放少数民族参政议政权力,部分少数民族的政治主体也得到承认,但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增加缓慢,代表的广泛性也不够,其发挥的参政议政的作用也相当有限。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五族共和;一族一国;国民会议;国民大会;国民参政会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6)03-0054-08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从民国初年的“五族共和”到现在的五十六个民族共和,少数民族参政议政对国家民主政治的建设有重要作用。“20世纪是在多民族国家框架下解决族际政治问题的试验时代,一个世纪的时间不算太长,但却创造了如此丰富多彩的模式。”[1](P-295)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少数民族代表参与全国性议政机构的历史,正是这个“试验时代”的实验之一。“代表民族—人民(the nation-people)的主权国家不断扩展自己的角色和权力” [2](P-7)是现代民族国家的重要特征。南京国民政府一方面致力于塑造“国民身份”,淡化民族特性;同时由于抗战压力巨大与少数民族代表的诉求增多,又不得不在国家议政机构中,逐步允许部分少数民族精英以民族代表的身份参与国家政治,以期获得更多的政治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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