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现状及问题分析
2016-07-02王丹
经营者 2016年8期
关键词:政府职能
王丹
摘 要 面对新形势、新局面,政府需要转移部分市场和社会管理职能,社会组织是承接这部分政府职能的合适载体。本文分析了黑龙江省消防协会承接政府转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构建合理的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 社会组织 政府职能
一、黑龙江省消防协会概况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是受中国消防协会和黑龙江省科协业务指导,由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和黑龙江省公安厅共同主管的社会组织,具有一般社会组织所具有的非营利性、组织性、志愿性等属性,同时又具有一些特殊性。黑龙江省公安厅是黑龙江省消防协会的主管机关,黑龙江省消防协会除了要按照协会章程做好工作之外,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协会工作,与公安消防机关一起为黑龙江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完善的消防保障。
黑龙江省消防协会下设办公室、行业管理办公室、飞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飞翔119》编辑部等5个部门。黑龙江省消防协会成立于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我国刚开始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社会消防管理工作基本由政府一手抓,社会组织的业务范围相对较窄,所以其所设机构也较为简单。进入新世纪,随着政府职能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现代消防技术水平的不断上升,政府开始将一部分社会管理权利转移给社会组织,黑龙江省消防协会陆续成立了灭火和抢险救援委员会、消防产品行业分会、消防工程师分会、消防技术行业分会等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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