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78年间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演变
2016-07-02宁博
经营者 2016年8期
宁博
摘 要 1949~1976年,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可细化为四个时期,不同时期的认识和政策都有所不同。在探索和实践中,获得过巨大成绩,也走过曲折的弯路。但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对我国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来说,都是难得的宝贵财富。
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 政策
新中国成立之后至改革开放开始前,我党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了探索。一方面,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另一方面,由于我党缺乏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科学认识和实践经验,并受到“左倾”的影响,给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带来了毁灭性打击。这个历史阶段可细化为四个时期。
一、以利用为主的利用、限制非公有制的经济时期
1949年10月~1951年12月,党和政府从国情出发,以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为指导,对非公有制经济有着相对科学的分析和认识,采取了正确的政策,对民族资本主义持肯定态度,采取利用为主、限制为辅的经济政策。在3年时间里,为国民经济恢复、重建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多年的战争,国库空虚,财政困难,面临的经济形势十分严峻。我党清醒地认识到:想要迅速恢复和重建健康的国民经济,单靠重建国营工商业一种途径,不能完成这个艰巨任务。于是,我党以新民主主义社会论为指导,对民族资本主义持肯定态度,采取利用为主、限制为辅的经济政策。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了《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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