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社团工作的几点思考

2016-06-29孙玉海

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 2016年12期
关键词:活动学校管理

孙玉海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12-0253-02

学生社团工作越来越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济宁市育才中学顺应教育发展需要,自2010年以来,相继组建30余个学生社团,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取得许多可喜可贺的骄人成绩,对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特色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本文试图以育才中学社团建设工作为背景,就普通高中学校学生社团工作作几点思考。

一、学生社团的含义及其特征

社团为社会团体的简称,按照国务院于2016年2月6日修改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从事社团活动。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把学生社团定义为,所谓学生社团是由在校学生按照所在学校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的规定自愿成立的,为实现社员共同意愿,发展共同爱好特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治组织。

根据上述定义,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校本性。学生社团的校本性体现在参加社团的学生必须是本校学生,他校学生不能参加本校学生社团,换句话说,不能跨校成立学生社团;参加社团的学生还必须是在校生,毕业的学生不能参加学生社团,原来是社团成员的自动退出原学生社团;……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活动学校管理
枣前期管理再好,后期管不好,前功尽弃
“六小”活动
“活动随手拍”
行动不便者,也要多活动
三八节,省妇联推出十大系列活动
学校推介
“这下管理创新了!等7则
人本管理在我国国企中的应用
奇妙学校
管理的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