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下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构建
2016-06-21王佳宜
人民论坛 2016年14期
王佳宜
【摘要】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要司法保障。随着战略的推进,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亟待完善并迫切需要与国际规则接轨。文章通过分析现行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现状并反思其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方向,提出加快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战略 国际商事仲裁 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D996 【文献标识码】A
健全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重要司法保障
“一带一路”(One Belt And One Road)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2015年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标志着“一带一路”步入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6月29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的签署仪式标志着“一带一路”战略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1958年签订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简称《纽约公约》)①促使仲裁的裁决相较于法院判决在全球范围内更容易被承认与执行。我国于1986年12月2日加入该公约,1987年4月2日该公约对我国生效,目前已经有150个国家或地区加入该公约②。“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几乎全部加入了《纽约公约》,一旦发生民商事纠纷,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将成为最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因此,健全的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重要司法保障。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与完善正式上升为国家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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