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争取国家支持内蒙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几点思考
2016-06-20吴福永
北方经济 2016年5期
吴福永
改革开放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内蒙古立足战略定位、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但是内蒙古欠发达的区情没有根本改变,发展不足仍然是内蒙古面临的最大问题,迫切需要国家给予更多支持,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适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抓紧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条例或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根本上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在统一的国家制度下充分行使自治权力和建设美好家园的愿望。30年来,随着国家建设和改革发展不断深入,《自治法》的一些条款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应当适时修改。《自治法》的实施条例或细则一直没有出台,严重影响了《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因此,中央要适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抓紧制定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条例或细则,从法律上保障民族自治地方充分行使自治权。
中央在财税政策上加大对内蒙古的支持力度,促进内蒙古加快转型发展
一是理顺中央和民族地区税收划分。国家要把增值税民族地区留成比例由目前的25%调整为75%,消费税的50%留归民族地区使用,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民族地区留成比例均由目前的40%提高到60%,另外增加房地产税、风电资源税等地方税种,保障民族地区有稳定的税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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