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立体反腐制度探析
2016-06-17白国诚
课程教育研究·下 2016年4期
白国诚
【摘要】建立健全依法治权,依法督权,依法评权全方位、多层次立体的公权力决策实效监管制约机制是根治腐败的最有效手段,建立长效机制,才能做到反腐标本兼治。
【关键词】立体反腐 依法治权 依法督权 依法评权 制度反腐
【中图分类号】G6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4-0251-02
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党和政府对惩治和打击腐败采取高压态势,“老虎”和“苍蝇”一起打,惩治腐败力度之大,速度之快、效率之高是有目共睹的。但是,腐败行为却屡禁不止,仍然暗流涌动,严重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面对严峻的现实我们不能不认真分析腐败产生的深刻根源,以找到根治腐败的最有效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做到反腐标本兼治。从我国反腐的实践来看,腐败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反复性和顽固性,因此,只有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反腐制度构架,才能打造反腐的钢铁长城,有效地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一、依法治权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根本前提
所谓依法治权,就是指把国家公权力置于法律框架之下,使其受到法律的约束制约,防止其公权力被滥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对公权力的有效制约、监督和规范。
权力法定,权自法出,是依法治权的基础,换言之,就是权力的获得必须源于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做到有法可依。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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