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在服务主导逻辑中的作用探讨
2016-06-15廖成志
商业经济研究 2016年9期
廖成志

内容摘要:服务主导逻辑是一个新的营销范式思维,它从经济最本质的视角—交换(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出发,分析企业与顾客之间交换的基础和顾客的价值来源。本文从服务主导逻辑的核心命题出发,提出服务创新的三维理论框架:服务生态系统、服务平台和价值共创。在这个理论框架中着重强调信息技术的作用,为服务创新创造了更多机会。
关键词:服务创新 服务主导逻辑 价值共创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
在这个被品牌和商品包围的世界,人们之间交换的根本基础被掩盖,公司的营销基点是以商品為中心。在这种逻辑下,曾经盛极一时的制造业遇到了颈瓶,不再是经济市场的王者,而被第二、第三产业所替代。基于这样的情况,Vargo和Lusch(2004)提出服务主导逻辑来替代曾经的商品主导逻辑。本文在总结和研究服务主导逻辑的核心观点下,提出服务创新的三维理论框架:服务生态系统、服务平台和价值共创。
服务主导逻辑理论概述
服务主导逻辑起初来源于商品主导逻辑的发展,经过Vargo和Lusch先后两次修正和完善,跳脱了商品主导逻辑的范式思维,最后形成一套独有的逻辑思维和理论框架。服务主导逻辑首先对服务、资源、交换、价值这四个根本基础进行了重新定义。
(一)服务的再定义
在服务主导逻辑中,Vargo和Lusch(2004,2006,2008)定义服务为在行动和过程中的专门或专业的能力(知识和技能)运用,目的是为了其他行动者以及行动者本身的利益。服务是交换的根本基础,商品在这个过程中被利用,来促进服务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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