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售电侧改革背景下的电力需求侧管理
2016-06-07王丽华宋艺航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广州50080华北电力大学北京006
陈 政,王丽华,曾 鸣,宋艺航(.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广州 50080;.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006)
How to promote DS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marketing electricity side reform at home and abroad
CHEN Zheng1,WANG Li⁃hua2,ZENG Ming2,SONG Yi⁃hang1(1. Electric Power Research Institute,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Guangzhou 510080,China; 2.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Beijing 102206,China)
国内外售电侧改革背景下的电力需求侧管理
陈政1,王丽华2,曾鸣2,宋艺航1
(1.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广州510080;2.华北电力大学,北京102206)
1 售电侧改革概述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时隔13年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拉开了序幕。此次电改方案最大的亮点在于,在“放开两头,监管中间”的体制架构下有序推进售电侧放开,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售电市场,形成“多买方-多卖方”的电力市场格局。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时期,亟待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电力生产消费的“发、输、配、售”4个环节,除输配电环节具有天然垄断属性外,发电和售电环节均可实现市场竞争。经过2002年电改,虽然成功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在电力生产端引入了市场竞争,然而在电力销售端却一直处于市场垄断状态,致使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严重缺失,可再生能源利用困难,市场效率、资源利用效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在此背景下,我国售电端改革势在必行。
售电侧改革关乎交易机制、价格结算机制、监管机制等众多方面,其复杂性、涉及的广泛性决定了改革需立足国情稳妥有序推进。首先,输配电价改革作为售电侧改革的先导,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