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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售电主体运营模式及关键业务研究

2016-06-07段银斌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100101

电力需求侧管理 2016年3期

段银斌(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0101)

Research on the operation mode and key business of the market of the main electricity market

DUAN Yin⁃bin(Longshin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Beijing 100101,China)



市场化售电主体运营模式及关键业务研究

段银斌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100101)

1 背景

2002年,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5号文件,启动了我国的电力体制改革。改革的目的在于对中国电力行业实行产业流程的纵向拆分,在发电、输电、配电、电力辅业等不同产业环节分别打造独立的市场主体,形成多元竞争格局。改革13年,只实现了厂网分开,主辅分离缓慢结束,其他改革推进都非常艰难。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9号文件”),明确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框架,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重新开启了电改之旅。新一轮的电力系统改革以售电侧改革为最大亮点,明确提出高新产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事业公司、节能服务公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社会资本投资等5类售电主体可进入售电市场。

随着售电侧改革的逐渐深入,售电侧改革配套政策即将出台,来自不同领域的市场主体,包括几大发电巨头、社会投资者和电网公司等都试图在新一轮电改中的售电市场领域分得“一杯羹”。粗略统计,截至2015年9月份,广东、江苏、山东、黑龙江、北京、浙江,内蒙古,四川,安徽等地共计100多家新的售电公司诞生。然而在我国,市场化售电主体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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