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商主导的混合渠道OEM供应链价格折扣和收益补偿协调研究
2016-06-05姜金德李帮义
管理工程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利润
姜金德,李帮义,何 勇
品牌商主导的混合渠道OEM供应链价格折扣和收益补偿协调研究
姜金德1,李帮义1,何 勇2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1106 2.东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南京210096)
构建了一个由品牌商和制造商组成的贴牌渠道与直销渠道并存的混合渠道贴牌生产供应链模型,比较分析了品牌商作为Stackelberg主方时集中决策与分散决策下供应链成员的最优价格、销量和利润情况,从直销渠道与贴牌渠道合作的角度出发,研究了混合渠道贴牌生产供应链的价格折扣和收益补偿协调机制,论证了该机制能够使供应链总利润最大化并实现混合渠道供应链成员双赢的完美协调。最后,通过算例说明了渠道转移系数和品牌溢价对品牌商、制造商以及供应链系统利润增量的影响,验证了协调机制的有效性。
混合渠道;贴牌生产;价格折扣;收益补偿;供应链协调
0 引言
同一般的二级供应链相类似,贴牌生产供应链中的制造商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在与品牌商博弈的供应链中争取一定的地位,会在传统渠道外发展直销渠道,例如家电行业的广东格兰仕、四川长虹、青岛澳柯玛等企业在从事贴牌生产的同时也直接面向市场经营自己生产的产品,从而形成混合渠道模式。制造商同时开辟贴牌渠道和直销渠道的混合渠道使得制造商不但是品牌商的供应商,同时也作为了品牌商的竞争对手而存在,容易导致渠道冲突,如果协调不善,会影响伙伴关系、降低供应链的效率,如HomeDepot与所有采用直销渠道的制造商取消了合作关系[1],而Bass Ale则因为其核心零售商的威胁而放弃了在线渠道的销售机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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