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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自觉履行审计之责

2016-06-01

审计与理财 2016年4期
关键词:监督教育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正式颁布,这是党中央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作为审计机关干部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自觉履行好审计之责。

一要履行学习教育之责,打好“预防针”。要把学习教育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纳入审计党员干部培训总体规划,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审计干部必须精读原文、深悟原理,通过学习明纪律、守规矩、知敬畏,做到“小木头常敲”、警钟长鸣。要坚持执审先学规,正人先正己,带头学、深入学、系统学、持续学,从学习中受到教育、从学习中受到警示,时刻做到自警自立自省;要把学习《准则》、《条例》记于心、践于行,贯彻到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中去,时刻做到自警、自律、自省。要通过典型教育、案例分析、审计课堂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要履行落实推进之责,种好“责任田”。要认真开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推进党和国家政策措施落实。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把审计权威树起来,把审计纪律执行严格起来,强化审计检查、严格审计监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着力营造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坚决捍卫《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要履行监督检查之责,念好“紧箍咒”。要强化审计监督检查,用好“四种形态”,坚持较真叫板、抓早抓小、咬耳扯袖、防微杜渐。要强化审计队伍检查,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管理好审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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