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安全“三合一”改革的风险及其治理
2016-06-01杨华锋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北京100875
公共治理研究 2016年1期
杨华锋(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北京 100875)
食药安全“三合一”改革的风险及其治理
杨华锋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北京 100875)
摘要: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其有效治理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尺。2013年新一轮大部制改革以来,部分地方推行了“三合一”改革方案,拟通过对部门职能的整合来实现统一的市场监管。这一改革举措在地方实践中既有着一定的合理性,也存有潜在的风险,即:容易偏离行政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指导性原则,增加行政沟通与协调的成本;容易偏离公共安全的治理理念,诱致地方保护主义抬头。食药安全监管改革应在政府职能重塑的总体进程中把握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始终秉持公共安全的治理理念,合理配置中央与地方事权,扭转末端管理思维,强化源头治理能力,唯有如此,方能有效保障公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关键词:食药安全;“三合一”改革;风险;治理
一、何谓“三合一”改革
“三合一”改革是时下地方对整合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局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通用语辞。具体来说,是将工商、质监和食药监等部门合并成一个部门,藉此统一市场监管。目前,深圳、浙江、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浦东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武汉东湖新区等地都相继实施了“三合一”改革①。其改革目标正如江苏省2014年11月7日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市县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管理体制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所显示的那样,核心内容是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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