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弃置费用在会计中的思考
2016-05-30苏丽华威振兴
中国集体经济 2016年12期
关键词:煤矿企业
苏丽华 威振兴
摘要:众所周知,近年来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与此同时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我国的环境问题,日本福岛核泄露事件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企业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得不重视相关的环境保护问题。而矿业、核能源及相关企业确认弃置费用也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一种义务,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引入的弃置费用的概念,但对弃置费用的确认以及煤矿生产企业核算处理方法并不明确,现以煤矿企业为例并结合煤炭行业所处环境自身特点指出主要核算内容并探讨“吨煤成本”核算建议。
关键词:弃置费用;煤矿企业;会计政策;确认条件;核算内容及建议
一、弃置费用理论基础研究
据相关资料显示,弃置费用这一概念的引进最早可以推前至2006年,即在2006年,我国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与国际管理保持趋同,促进企业实现更好更快的發展和进步,我国将弃置费用首次引进到会计准则中,并且于2006年10月,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等相关的制度规范,此规范中对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时,加入了弃置费用的理念。
此外,我国还颁布了《资产报废债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的制度规范,并且对弃置费用的处理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和规范,即首先要对企业弃置费用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 确定其是否可以确认为弃置费用;其次,在初始确认弃置费用时,需要将其进行资本化,并且要按照既定的规范制度来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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