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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宣传做好农场土地维权工作

2016-05-30伍金崇

农业研究与应用 2016年2期
关键词:土地管理

伍金崇

摘 要:近年来,黔江农场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大政方针为中心任务,以建设和谐平安黔江为主线, 认真改进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工作水平,注重法制宣传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土地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笔者分析了国有农场土地管理方面面临的种种挑战,提出了土地维权的主要对策。

关键词:土地管理 宣传定位 创新宣传 掌握主动

当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新常态下,国有农场要切实保护好国有土地,充分发挥土地资源优势,促进农场科学与跨越式发展。法制宣传工作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统一思想、宣传主张、教育群众、推动工作的重要职责,在国有土地维权的新形势下,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管理工作出色,黔江农场先后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谐企业、区文明单位和广西农垦土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在土地管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与相邻村屯的土地界限纠纷也日益增加,土地维权工作遇到了新的挑战。笔者从分管土地管理工作实际中总结出一些经验,提出土地维权对策,为土地管理工作提供借鉴与帮助。

1 农场土地维权状况

土地管理作为协调人地关系、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国家措施 ,在整个国民经济建设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在广西农垦系统中,部分农场与相邻村屯存在土地纠纷现象。以黔江农场为例,黔江农场共有十一个分场,分散在武宣县境内的5个乡镇土地行政区域内,南北相距50多公里。由于农场各分场比较分散,间插在各乡镇村屯中,距离远,场界长,交通不便,难以进行经常性巡查,难免出现土地管理及保护漏洞。加上时间久远,场村相邻地形地貌较建国初期时有较大改变,不少村民不承认原已签订的土地界限协议,越界耕作已成积习,并将占耕土地传给子孙耕作,导致界限不清,纠纷不断。多个分场与周边相邻村委都产生了土地界线权属纠纷。此外,随着土地升值,人们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地貌不断被改变,加上地名的新旧变更,界址的四周出现模糊,也增加了土地维权的难度。因此,土地维权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必须时刻紧绷“土地维权”这根弦。要以更深刻的认识、更开阔的思路、更有效的政策、更得力的措施,奋发有为地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2 找准土地维权宣传的定位

土地管理宣传工作对于营造农场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增强农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已经成为农场企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将土地管理宣传列入企业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强化全场新闻宣传“一盘棋”的意识,提上议事日程,切实发挥好新闻宣传和文化建设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特殊作用。要树立大宣传的理念,整合各方资源,搞好宣传策划,主动引导舆论,横向上要整合部署宣传力量,纵向上要协调联动全场的宣传力量,构成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大宣传格局,不断扩大土地管理宣传网络。农场上下都要认清使命,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开拓进取,不断为土地管理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要找准宣传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将“守土有责”列入核心宣传理念,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有守有为、敢于担当、改革创新、虚功实做、建强队伍、奋发有为,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推进土地管理工作。

与农场相邻的村屯,一方面有一小部分法律知识淡薄少数分子,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喜欢挑起事端,一来表现自己,二来企图从中谋利;另一方面,多数村民都辛勤劳作,虽不愿意跟风参与土地侵权,但普遍受制于“村规”,“族法”等封建制度,怕被同村人孤立,被迫前往。因此,找准土地维权的着眼点,也需因人而异。只有坚持从实际出发,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才能在诸多要素相互作用的联结中,不断推动土地维权宣传教育功能的有效发挥。

一是对少数侵权鼓惑分子,农场要协同地方司法部门人员深入村屯家访,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申明土地侵权的严重后果,使其迫于法律的震慑而不敢作为。

二是进村张贴土地权益保障条款,发放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在相关村屯巡回宣传,同时悬挂宣传标语条幅,渲染法治社会气氛。

三是通过村民的亲朋好友劝说村民不要盲目跟风,因势利导,从内部瓦解村民群众性的侵权聚会。

四是积极与相关乡、镇、村政府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利于维权工作的开展。

五是对于顽固分子,千方百计挑起侵权事件的,借助法律手续给予严惩。

3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土地维权工作的开展

由于土地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和土地升值,极易出现土地纠纷,因此土地维权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不同方面加强思路的科学性、目标的远近性、对象的彼此性、内容的针对性、方法的灵活性、推进的整体性等要素的建设,使他们更趋完善、科学。农场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的认识,要选好切入点,找准结合点,把握着力点,努力使维权宣传工作着眼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体现大局,进一步牢固树立新闻宣传意识,善于运用宣传手段推动工作。把土地管理宣传工作纳入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有专门机构负责管,有专职人员具体做。要加强宣传管理,严格宣传纪律,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土地管理意识和宣传素养,加强经费保障,加大宣传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宣传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从而把思想统一起来、把力量凝聚起来,通过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大大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维护农场稳定局面,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以提高土地维权的总体水平为目标,以坚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基础,强化以主要领导为责任主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土地维权宣传工作组织。进一步强化土地维权宣传的先导作用,具体协调相关工作,通过进一步健全组织,强化沟通,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土地维权宣传格局。4 创新土地维权宣传形式

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舆论引导的任务更重、难度更大、要求更高。形势要求农场必须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村民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做到年度宣传有谋划,季度宣传有计划,具体宣传有策划,进一步创新维权宣传的内容和形式、拓宽宣传的范围和领域,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吸引力和影响力。

4.1 利用“全国土地日”和“法制宣传日”营造氛围

紧扣“6·25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原则,在全场区域内营造土地管理的良好氛围,进而促进全社会关注国土资源管理、支持土地管理工作。在生活区主要干道悬挂宣传横幅,大力宣传全国“土地日”主题思想,营造宣传氛围,发布土地日宣传信息和土地法律法规知识,造足声势,让群众看得到、听得到,切实深化土地维权印象。

积极宣传实现土地管理的紧迫性和危机感,大力宣传土地开发清理、整理、维权对促进全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提升法制意识,形成人人守法的社区氛围。尤其借政府做专题宣传时,将维护国有土地权益作为重点内容,展示新内容,宣传新政策。

以“法律六进”活动(法律进机关、进村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为土地管理宣传载体。要把土地维权主题宣传活动作为“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主题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要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政府司法行政和社会各部门的力量,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主题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4.2 与政府部门联动宣传

由于土地管理特别是土地维权涉及地方政府多个部门,因此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公安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与政府人员一道开展宣传活动,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有组织有计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地方公安司法人员一道,在相关村屯中心地段、主要路口布置现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形成强大的宣传氛围。

4.3 开展互联网宣传

要在继续坚持法制宣传教育的传统方式和手段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运用互联网、手机通讯等新兴手段,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吸引力,提高周边村民的法律意识。如在地方政府网和农场网站上登载土地维权方案及宣传口号,联合地方政府法制办、电视台制作关于国有土地普法宣传工作专题节目,在地方电视台法制纵横类栏目播放。

5 加强舆情监测分析,把握宣传工作主动权

5.1 建立及时的舆情监测分析机制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对舆情的动态监测。对重大热点问题,要进行专题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周边村屯舆论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研究对策,有针对性地引导社会舆论。要坚持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抢占信息制高点,主动加强协调沟通,全力消除误解,并要将情况及时上报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

形成全场上下统一维权共识,做到制度建设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相结合,巡查和处理相结合,预防和查处相结合,坚持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土地管理制度中来,增强保红线意识,强化职工群众参与土地维权的理念,坚决打击各类土地侵权事件,决不让违法侵占现象漏网。

5.2 加强土地管理培训及建设边界性标志

不定期对各分场管理人员进行土地管理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对土地管理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通过这些针对性和实用性交流,保证土地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农场应在完善土地档案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加强日常边界巡查和设置永久标志性界址来明确场村界线。对已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且界址清楚的地方,农场应设置永久性标志的水泥桩或铺设场村分界水泥路,减少村民越界耕作国有土地的机会。

6 小结

总之,应从科学管理、科学维权的角度,用全局、全程的视野,把握法制宣传教育的每一个方面和层次,在点面结合上下工夫,使国有土地权益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维护,使农场的土地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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