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准扶贫中行政责任机制的构建
2016-05-30黄妮刘定平
宁夏党校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精准扶贫
黄妮 刘定平
摘要:“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精准扶贫是一项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的在建民生工程。政府部门作为扶贫开发过程中的责任主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
关键词:精准扶贫;行政责任;机制构建
中图分类号:F323.8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2921(2016)02-0047-04
精准扶贫是党和政府推动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精准扶贫是一项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的在建民生工程。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扶贫工作座谈会时指出,要切实落实领导责任,要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要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功夫。[1]一方面,扶贫工作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投身到扶贫开发工作中来,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另一方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革除传统的扶贫理念,学习精准化思维,进一步创新精准扶贫体制机制。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这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后第一个中央工作会议,精准扶贫再次进入政府高层的决策议程,扶贫工作进入新时期,脱贫任务迈入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地方政府要层层立下军令状,积极响应脱贫攻坚战冲锋号的指挥,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攻坚克难决心,发挥苦干实干的精神,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因此,如何在精准化的扶贫模式中,构建行之有效、落到实处的行政责任机制,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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