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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

2016-05-30蒙永庆

大东方 2016年4期

蒙永庆

摘 要:原《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的规定较为原则化,在实践中导致股东知情权不断被侵犯甚至剥夺,股东知情权纠纷不断涌现。鉴于此,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股东知情权的规定比以往更加具体和详尽,如扩展了知情权的范围,加上了正当性目的的限制,但还是存有不足之处。本文结合《公司法》的修订,对比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提出了完善股东知情权相关立法的建议,如原始凭证的查阅权、检查人选任制度的引入等。

关键词:股东知情权;选任制度;公司法

一、股东知情权的概述

(一)股东知情权的涵义及特征

有学者认为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的账簿、会计审计报告等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相关资料,以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活动的权利。可见,股东知情权的本质在于股东有获取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某些真实信息的权利,相应地公司应负有依法向股东提供相应真实信息的义务。

(二)股东知情权保护的法理基础

1.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与物质、能源己成为现代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三大重要资源。“信息已成为现代经营活动的核心资源,是评估、执行经营行为的重要依据”。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公司股东知情权研究的经济学基础,是指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当市场的一方无法观测和监督另一方的行为或无法获知另一方行为的完全信息,或者是观测和监督的成本高昂时,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所处于的一种不对称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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