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人大制度的创新实践
2016-05-28田必耀
人大研究 2016年5期
田必耀
刚刚过去的2015年,地方立法扩权、为深化改革作出授权决定、修法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委员长作执法检查报告、出台专题询问新规、国务院副总理回答询问、追问审计问题整改、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实施宪法宣誓等等,这些蕴含创新精神和人文温度的故事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演绎,给地方人大带来示范效应。
解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人大行程的内涵,梳理地方人大呼应全国人大行权履职的生动实践,我们看到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和决心,感触到人大制度支撑国家治理、维系国运民生的厚重力量。
其实,人大制度涉及每一位公民的福祉,人人都是人大制度的守望者、践行者。让人大行权履职接近宪法设计和人民愿望,是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
做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
何谓宪法的实施?按照宪法的规定做了宪法所要求做的事情,正确地做事和做正确的事。关于宪法宣誓、特赦、国家勋章等立法和实施,为宪法实施带来增量。
“以立法形式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15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时,如此阐释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
201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特赦是国家依法对特定罪犯免除或者减轻刑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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