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制村数量和规模的几个问题
2016-05-27唐鸣谭荧
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 2016年1期
唐 鸣 谭 荧
关于建制村数量和规模的几个问题
唐鸣谭荧
摘要:在全国大多数地方,《村委会组织法(试行)》关于“村委会一般设在自然村”的法律条款,作为法律规定在立法通过的当时即不符合事实,作为立法构想在法律实施以后也没有变为现实。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建制村数量和规模变化最显著的特征是数量的减少和平均人口的增加,“村改居”在其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主要的原因是“村庄合并”。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全国建制村减少的速度很可能较以前要快,但由于人口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全国建制村的户籍平均人口会有一定程度的减少,常住平均人口也不会表现出明显增加的趋势。不能简单地讲“大村庄”是中国农村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村委会;建制村;自然村;村改居
建制村,指设立村民委员会的村,也指乡镇以下法定的区域划分、建制单位*唐鸣、徐增阳:《什么村民?什么村?》,载《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3期。。建制村的数量即全国建制村的数目。建制村的规模包括建制村的人口和密度、地域面积等*[美]罗伯特·达尔、爱德华·塔夫特:《规模与民主》,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7页。。村民自治30多年来,建制村数量和规模的变化情况如何,直接的影响因素主要是什么,未来一定时期内建制村的数量和规模将会如何变化,本文拟对此进行一些分析、研究和探讨。这是一项基础性研究,它有助于对我国国家政权结构变化趋势的认识,有助于对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某些方面的趋势的认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