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股权结构问题研究
2016-05-17阿布都合力力
财税月刊 2016年2期
阿布都合力力
摘 要 在我国,国有股权高度集中是国有公司股权结构的基本特征,虽然股权集中在某种程度上有其优势,但我国国有股权的过于集中会损害公司治理的效率。因此,在分散化原则的基础上体现适度集中-即“相对控股”-同样应当成为我国国有公司股权结构的选择模式。要实现这一目标只能通过国有股的减持,包括国有股绝对量的减持、国有股相对量的减持和国有股限制性减持三种形式。
关键词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公司业绩
当前,公司制当前已经成为我国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在各种各样的公司中,公司制国家出资企业(下简称为“国有公司”)尽管在数量上不占多数,其控制力却一直居于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但是,我国国有公司的治理(效率) 水平一直不容乐观。国家控股行业企业除了在利益相关者作用方面得分领先之外,其他五个方面(即监事会责任、平等对待股东、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董事会责任、股东权利) 的得分均低于非国家控股行业企业。因此,提升国有公司的治理效率不仅是自国企公司制改革以来的老话题,也是国有公司进一步改革的核心目标。从当前的情况来看,通过改革完善国有公司治理结构-其核心是公司内部的权力划分-以提升公司治理绩效成为人们惯常的思维方式。但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能仅仅关注公司结构本身,因为公司治理结构实质上是由股权结构决定的,国有公司也不例外,大量的实证研究表明,国有公司的盈利能力普遍来说远低于一般私营公司,其原因在于国有股权导致了严重的公司治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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