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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绵城市促进法》的必要性

2016-05-14刘蔚

法制与社会 2016年5期

摘 要 近年来,中国的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城市中内涝现象严重,夏天就能泛舟于城市之中,到了冬天又极度缺水,在此背景下,西方国家的海绵城市理念越发受到执政者的重视。海绵城市对中国来说是一个舶来品,要想在全国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必须遵循顶层设计的思路,由立法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绵城市建设法》,再由立法者去推动该部门法的发展。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来探讨海绵城市建设的中国路径。

关键词 海绵城市 顶层设计 立法

作者简介:刘蔚,四川大学法学院2013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6)02-015-02

一、 海绵城市的基本理念

(一)海绵城市产生的背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振兴经济,尽快从医治战争创伤,不遗余力地发展工业,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环境污染事件集中爆发,其中水污染事件最为突出。因为淡水资源是较稀缺的资源,为了节约用水和防止水污染,西方国家先是制定严格的用水量标准和污染指标,通过“堵”的手段来保护水资源,但是这种方式是一种强硬的行政手段,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抑制了市场经济的活力,难以长久,于是各国在环境保护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出了一条以建设海绵城市为中心的保护水资源的新路径,这是一种疏的手段,通过“疏”、“堵”结合来持续地保护水资源,其实质是发挥城市原来的地形来积累雨水,充分发挥自然下垫面和生态本底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湿地等对水源的自然净化作用,使得城市像海绵一样,对雨水具有吸收和释放功能,能够弹性地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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