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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的私密性保障问题解析

2016-05-14刘艳玲

智富时代 2016年6期

刘艳玲

【摘 要】家族信托起源于英国的忧斯制度,其在国外发展成熟。在我国是理财的新型产品,许多制度尚不完善。尤其是保障私密性的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可借鉴国外家族办公室结构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其私密性。

【关键词】家族信托;私密性;保障

家族信托是富人常用的一种打理财富的方式,在国外已是一款相当成熟的金融产品。例如美国的洛克菲勒家族以及罗斯柴尔德家族,都是用家族信托基金管理自己的巨额财富。在中国的香港家族信托业也是发展繁荣,香港长江实业(李嘉诚家族)、新鸿基地产(郭氏家族)等知名企业家均于多年前设立了家族信托基金。但是,在中国内地直到2013年初才出现首款家族信托产品,对其发展前景众说纷纭,我认为在国内的大部分富豪将面临财富的传承问题之际,以财富传承和防止股权分散为主要功能的家族信托必然为各行各业企业家所青睐。所以家族信托必然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是未来几年信托业有待开发的巨大蓝海,研究家族信托的主要特征私密性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一、家族信托制度概述

(一)信托的起源

对于信托的起源学术界尚存争议,主要存在两种学说,即罗马法起源说和英国固有说,而在这两种观点中更为主流的学说是英国固有说。该说认为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尤斯制(use)是其最早的雏形。在十三世纪,英国国王亨利三世为了维护封建领主的利益颁布《没收法》,该法规定任何人向教会捐赠土地都必须经国王或诸侯允许,未经允许擅自捐赠的,一律予以没收归国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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