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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遗址保护的困境与对策

2016-05-14赵楠

知音励志·社科版 2016年7期
关键词:保护困境对策

赵楠

摘 要

大遗址是有历史遗存及其周边环境组成的大型古文化遗址,在考古学上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是反映历史的一面镜子。大遗址的保护是对历史的一种敬畏,也是对子孙后代的一种交代。我国现有412处大遗址,包括秦始皇陵、汉长安城、长城、大运河等。目前我国对大遗址的保护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由于意识不强、资金短缺、法制不健全,缺乏统一规划等等问题的存在,使我们对于大遗址的保护出现了好多问题。笔者认为保护大遗址一定要解决此类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都要重视,从强化政府和民众的保护意识、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保护大遗址的法律法规、遗址保护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等方面着手,来保护好大遗址,造福子孙后代。

【关键词】大遗址;保护;困境;对策

大遗址是指大型古文化遗址,由遗存及其相关环境组成,一般是指在我国考古学文化上具有重大意义或在我国历史上占有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重要地位的原始聚落、古代都城、宫殿、陵墓和墓葬群、宗教遗址、水利设施遗址、交通设施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手工业遗址、其他建筑遗迹。它们的面积有几十万平方米、几百万平方米,甚至几十平方公里、几百平方公里。例如:长城、古运河、秦始皇陵、楼兰遗址、殷墟、汉长安城遗址等。我国国内大遗址数量众多,但保护和利用情况,以及产业合理布局情况并不理想。大遗址保护区域发展一直是学术界和各级政府在探索和思考的课题,文保与民生,发展与遗址破坏的矛盾始终存在。目前,国内外还没有成熟的和被验证成功的发展模式,尤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和产业布局。本文将从大遗址区域文保和民生和谐统筹共谋发展的角度,分析大遗址区域发展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1 大遗址保护面临的困境

1.1 保护意识淡薄,保护理念缺失

长期以来,虽然国家层面一直提倡保护国家的大遗址,但是从地方政府以及普通民众都只是把保护大遗址停留在口号阶段,没有真正的搞清楚为什么要保护大遗址,怎样保护好大遗址,保护好了有什么意义。政府不作为,民众无所谓,造成了对大遗址保护的缺失。

1.2 资金投入不足

当前各级政府对大遗址保护的投入资金严重不足,严重制约了对大遗址的保护。没有拿出专项资金对大遗址进行有效的保护,对从事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没有给出相应的报酬,导致许多大遗址处于被闲置状态。对大遗址进行保护必须要有专人、有专款,这样才能可持续的保护下去。

1.3 各项配套法律法规和制度不完善

法律法规是对大遗址进行保护的制度保障,但是目前各地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基本上都是笼统的、上层的指导性制度,很少有地方政府针对本地的大遗址出台合适合理的相应制度。这样造成了保护制度依靠,破坏也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

各地对大遗址的保护也缺乏统一规划,更没有长远的计划,好多大遗址被破坏的千疮百孔,所谓的管理者只是为了暂时的政绩,并没有从长远去保护大遗址。

1.4 环境保护与大遗址保护不协调

当前各地在保护大遗址的做法上让人痛心,为了所谓的保护,不惜一切代价的破坏环境,在这儿挖个坑,在那儿打个洞,使得大遗址不像是遗址而像是建筑工地。为了大遗址的保护,把树砍了,把地挖了,这些做法既破坏了环境,从长远来讲更是葬送了大遗址。

1.5 人浮于事,统筹不到位,缺乏造血功能

当前针对大遗址保护,好多地方都成立了专门的机构,但是此类机构的工作人员很多不是专业出身,对文物、遗址等都缺乏相应的知识储备,更谈不上从专业的角度进行保护。人浮于事的想象比较严重,很多人并不是从保护大遗址的角度来从事这份职业。保护只限于保护,造成了大量资源的浪费,大遗址保护的过程缺乏造血功能,没有以此延伸出合理的生态产业链,只是等着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与照顾,这样就让大遗址的保护失去了活力和动力。开发利用以及区域统筹发展不够,容易造成对大遗址开发利用的不足导致经济效益差,从而差引起保护资金短缺、保护积极性不高,进而直接影响了遗址的保护质量,进一步制约了遗址的开发利用,而保护与利用之间的恶性循环又进一步制约了大遗址保护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区域统筹不到位,造成大遗址区域内产业发展手影响,群众收入低,生活质量差,和区域外产生巨大反差,造成民生短板,不利于城市整体和谐发展。

2 大遗址保护的对策

2.1 强化保护意识

清华大学吕舟教授说,“大遗址不仅是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历史的实物见证,同时也构建起了今天与历史的联系,构成了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历史的厚度”。对待大遗址的保护需要从各个层面上强化这种意识,充分认识到保护大遗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要从战略层面意识到保护大遗址的必要,同时强化民众的保护意识并能积极参与到其中。

2.2 统筹管理,完善法律法规

有些大遗址要通过国家层面来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通过国家统一部署、制定长期的、有眼光的规划,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不惜牺牲未来的错误行为。国家统一规划的全面建设汉长安城、隋唐洛阳城、偃师商城、高句丽遗址公园、殷墟遗址公园、金沙遗址博物馆、鸿山遗址公园、大明宫遗址公园等一系列重大项目,为保护大遗址提供了成功范例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各地政府部门也应该积极响应,拿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方案,让保护大遗址的行动落到实处。

2.3 加大资金投入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大遗址的各种保护手段和途径都需要落到实处,大量的资金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各级相关部门应该从长远着手,本着对历史负责、对未来负责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让保护的口号落实到位。同时应该各渠道筹集资金,政府拨款总是有限的,大遗址管理部门应该吸纳社会资金,在保护遗址的前提下强化造血功能。让保护大遗址的行动不要因为资金问题而趋于形式。

2.4 多元化发展,环境保护与大遗址保护两头都要抓

各地大遗址的保护应该以保护环境为前提,不能为了所谓的保护大遗址而破坏了环境。大遗址是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环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不能顾此失彼。在一些大遗址保护区,应该进一步强化生态的功能,让民众既能体会到大遗址带来的文化底蕴,又能享受生态环境带来的心旷神怡。遵循积极保护理念,建设以遗址本体及周边环境的保护与展示为主,融合教育、科研、游览、休闲等功能,历史积淀深厚、人文景观丰富、自然景观优美、服务设施一流、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科学合理的大遗址公园,展示中国最美丽的遗韵,把大遗址公园打造成展示历史文化名城的“窗口”、打造中国大遗址保护的典范。

2.5 突出文化产业发展

大遗址看似是一处文物,实则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的象征。大遗址的保护成为各级政府和人民关注的焦点,就是因为大遗址是一种文化符号,它代表着过去,象征着未来。大遗址保护不仅是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更是在维护我国文化安全,提升文化软实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大遗址保护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新时期大力推进文化大发展繁荣的重要体现。大遗址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我国古代文明史史迹的主体,也最能体现我国文物古迹特色和优势。

保护和利用大遗址是为了制止对大遗址的人为损伤和破坏,减轻或延缓自然力量的影响,使遗址所承载的历史信息真实长久地传递下去,充分发挥大遗址的价值,更有效地保护大遗址。大遗址保护区域发展战略是为了在保护利用大遗址的基础上将文保与民生结合起来,将大遗址保护区域内外经济发展统筹起来,利用大遗址的历史和文化承载优势,利用发展滞后的可规划性优势,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变不利为有利,实现大区域内统一和谐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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