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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避冲突治理困境及原因探析

2016-05-14徐萌蔚

智富时代 2016年7期
关键词:行政管理

徐萌蔚

【摘 要】随着新闻媒体的发展,邻避冲突事件越来越多地被曝光。相关部门碰到此类情况往往进退两难。本文阐释地方政府在邻避冲突治理中的两难困境,并对治理困境的成因进行相关分析。

【关键词】邻避冲突;治理困境;行政管理

引 言

在我国,厦门市民反对PX项目这一件事,应该当属我国时间发生早、影响范围广并且十分具有标志性的邻避冲突时间。而类似的事件不可避免的继续在全国各地出现,这也成为政府相关部门处理问题的一个难以逾越的“坎儿”。

一、邻避冲突的定义

(一)邻避设施

邻避设施是一种公共产品,它的特点包括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而最重要的特征是它会带来一定的负外部性。我们知道,公共收益当然是公众来分享,这时候邻避设施便是宝,可是,当邻避设施不可避免的带来负面效应,诸如污染或噪音等,一小部分利益受损的公众便站了出来进行抗争。

(二)邻避冲突及其治理

如上文所述,一小部分利益受损的周边居民站出来进行抗议或者抗争,这时,政府与公众的矛盾便凸显出来。邻避冲突不仅仅是冲突,更是公共管理和政策的问题,需要考虑很多方面,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等等。除此之外,邻避冲突还考验政府对危机事件的反应和处理,如果冲突演化成尖锐的对抗,那么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由此看来,邻避冲突治理就是政府及相关者面对突发的事件而进行反应和处理的过程,以此来减少伤害、控制后果。当然,仅仅“事后诸葛亮”是不够的,还要从源头开始进行处理,规避风险。

二、邻避冲突治理困境案例

邻避设施包括很多中,如污染性设施、不愉悦设施等。这些年来,经济跨越式发展,公民对于生存环境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于自身权利的维护也甚为重视。在这种情况下,邻避设施引发的冲突就很容易发生。

早在2008年,上海就发生了一起冲突事件。在2006年,上海建设磁悬浮联络线的工程就获准立项进行建设,但是这一消息一出便引起了周围居民的反抗,所以无奈搁置。然而相关部门并未气馁,一年后又旧事重启,并且在周围小区派发拆迁公告,此举引起居民再一次强烈的反对,一些居民连续上访。政府组织协调未果,相关部门提供的环境测评结果也未能让居民点头,拆迁工作被叫停。尽管此后上海市政府提供了优化工程的方案,但终究没能获得群众支持,最终缓建了磁悬浮联络线。在事情最终,上海政府还表示,此后相关重大工程的立项一定会重视和听取群众的意见。

再观广州的番禹区,2009年,该区因垃圾焚烧厂选址问题发生了一起厌恶型设施邻避事件。当时,市政府通告要在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与钟村镇谢村交界处建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业主们担心垃圾焚烧发电厂可能产生剧毒物质,污染自己的小区环境,遂发起反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的抗议活动。市政府随即进行了数次会议进行协调,与此同时承诺环评不合格将不会建设发电厂,但仍然没有获得群众首肯,该项目也就被迫终止。

与厦门相同,宁波也发生过反对PX化工项目的冲突事件,这是一起典型的污染性设施邻避事件。2012年,中石化投资五百多亿元人民币在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造“镇海炼化一体化项目”。与番禹事件相同的是,周围居民知晓此次项目也担心周围的环境问题,纷纷上访区政府未果。之后的村民集体上访也未果,区政府称此次项目已经通过环评,但是环评结果并未公开,群众怀疑区政府,由此进行了抗议,且抗议规模和时间持续了数天,政府甚至出动了警察来维护现场秩序。最终,当地政府表示不再进行此次项目,民众才结束抗议活动。

三、邻避冲突治理困境原因

邻避冲突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民众对邻避设施的厌恶。虽然大部分的邻避设施的出发点都是为了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或者为了优化、便捷公众的生存环境,但不可避免地,这些邻避设施会影响一小部分的公众的利益。这就导致利益分散给大部分,而负面成本的承受者确实是少部分,这对于当地部分居民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分配,再加上信息的不透明,很容易引发公民与政府的冲突。

公众反对邻避设施的建设主要有几个原因,除了对于污染和风险的自发规避,还有对于自身利益的下意识维护,最特别的一点就是出于对政府“藏着掖着”的不满。由此进一步分析可得出,邻避冲突产生的深层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生存环境和自身权益的维护。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的环境在恶化是事实,所以公民对自己生存环境的质量越来越重视。而一些邻避设施的建设可能会对影响一部分公民的生活环境的质量,或可能影响市容等,进而使得周围的房价、低价“被降价”,遂居民强烈反对之。

第二,对风险认知的不同。我们不能要求公民同专家一样,能够从专业和学术的角度,理性地看待环境测评这件事。民众更多的是从自己的感性出发去看待邻避设施的建设,比如民众可能认为不管焚烧什么、不论以何种方式焚烧,都会污染自己的生存环境,都会是自己承受有毒物质的入侵。而且在专家介入决策的过程中,民众的意见是被忽略的,再加上政府决策信息不透明、居民知识受限,沟通不畅,增加了很多冲突事件的概率。

第三,居民在决策中未受到尊重。在第二点中我们提到,在建设邻避设施的决策过程中,居民意见更多是被忽略的,而恰恰居民的主体地位是应该被重视的,这就导致居民不仅无法及时得知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情,而且被蒙在鼓里,发声的权利也受到了变相的“剥削”,从而对政府失去了信任,这就形成了邻避冲突的心理基础,也加大了邻避冲突的可能性。综合近几年的邻避冲突事件,不难看出,信息的不透明、公众主体地位被忽略是导致冲突的重要原因。随着民主社会的发展,公民对于自身权益和权利的认知大大提升,对于公民来说,一边强调自己“为人民服务”和“公民主体地位”一边“瞒着”公民进行决策的政府,是无法信任和支持的。纵观这些事例,政府基本是准备动工了才发出通知或者信息,公众也是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才能获悉邻避设施的建设。这种无形之中被剥夺权利的做法,应该是公众无法接受的,也成为引发冲突事件的导火索。

遗憾的是,尽管公众通过一系列邻避冲突事件表现了自身对于政府决策不透明的不满,这种忽视公众和不尊重公众权利现象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有些地方政府甚至加大了对信息的封锁,以期能够减少邻避冲突事件的发生。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在多媒体和互联网高度发展的今天,信息封锁无异于画地为牢,只会适得其反。这种做法只会使得政府自身公信力降低,使政府同公众的矛盾更加激化。政府是否能合理地对待民众的主体地位、是否能正确地纳取群众的呼声是十分重要的。

四、小结

城市化进程还在继续,我国公民对于自身权利的意识已经苏醒,如果政府和相关部门仍然处于不作为状态,那么可以预想,在未来几年,邻避冲突仍会继续增加。但是从本文分析中来看,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对邻避冲突的认识还处于邻避无意识状态”:事件前封锁信息,事件后采用控制手段或者沟通、互动的手段平息事件,很难取得良好的效果。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政府部门都应该对邻避冲突事件加以重视并进行处理,选择适当的策略来解决这种冲突。

【参考文献】

[1]张晓燕. 冲突转化视角下的中国环境冲突治理[D].南开大学,2014.

[2]梁新. 邻避冲突治理模式转换研究[D].南京大学,2014.

[3]梁健欣. 中国式邻避抗争的制度与博弈[D].复旦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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