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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补贴”流向何处

2016-05-14徐欣

财会学习 2016年7期

徐欣

摘要:为了更好地应对目前严峻的就业再就业形式,各地方财政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通过开展职业培训、建设劳动保障平台等不同的形式加大了对就业再就业的扶持力度,并不断完善了就业再就业工作。但是,发生在A市的就业再就业资金审计案件中发现,该市某县的就业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职业培训补贴的使用动辄几万、十几万,并且都是现金支出。针对这一严重违规和不合理现象,我们不难发现在我国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将以A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为切入点,对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并找到破解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新的突破口。

关键词: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审计

在对某省A市某县的审计中发现,该乡的就业中心中使用手工记账时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特别是是在就业培训补贴的资金支出上,出纳是以大额现金的形式支付的。针对这一疑点,审计人员注意到,在支付给相应的培训机构的职业培训补贴中动辄几万元,多则达到十几万元,面对这些大额的现金支出,这严重违背了该省关于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中对培训机构申请就业再就业资金补贴凭借银行账户资料的规定。另外,这些支出也严重违反了我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关于现金经济往来结算起点的规定。针对这一问题,审计人员对该就业中心的会计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发现,只是某一电脑培训中心就以税务代开发票的形势从就业中心中领取了职业培训补贴四十多万元。通过审计人员的调查与了解,该培训中心根本不具备为职工进行就业培训的资质,公司的管理人员也是临时聘用的,另外,该培训中心已经在审计前就撤销了,就业中心的那四十多万元职业培训补贴的相关账册、各种原始单据都已经被销毁,很明显,这是在逃避审计人员的追查。那么,就业中心的职业培训补贴究竟流向何处?在就业中心中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中还存在什么问题?

一、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途径无法得到拓展

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等内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很多城市的就业中心都没有在所有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就业专项资金。这就造成就业专项资金使用途径狭窄的问题,有的城乡就业专项资金由于使用额度不够,造成资金的结余。例如:A市的就业专项资金只是在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等这几个方面使用。

(二)就业培训补贴缺乏管理

我国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中的职业培训补贴的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只有参加培训并通过一定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才能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但是,在对A市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中发现,培训补贴的使用效率亟待提升。例如:培训参与人员的覆盖面窄、培训时间安排不合适、培训课程的安排与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需求存在差异、县级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等问题极为明显。这些问题的存在大大降低了A市职业培训资金的使用效率。再例如:A市的培训时间最短仅为一周,最长时间为一个月,并且培训的内容单一,不切实际,范围也未能完全覆盖到全部的乡镇中。

(三)专项资金变身基建资金

我国的相关政策中规定:县级以上的财政可以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对下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的系统建设中。例如:在对A市就业专项资金的审计中发现,由于该市的很多县、乡中并未建立专门的人力资源市场,那些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乡镇社保工作人员同时也在从事着其他的工作,有的乡镇就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随意进行扩大,将这些资金用于人力资源市场的工程建设上、乡镇社保机构人员办公设备的购置上、乡镇社保工作人员的交通工具的购置上,这严重违背了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初衷。

(四)基层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严重不足

我国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效率和安全完整,对基层的财务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是,在对A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审计中发现,由于个别县级人事劳动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中,从事财务管理的人员理论知识匮乏、职业道德存在问题,实践经验不足,从而造成就业专项资金核算体系凌乱、会计核算缺乏一致性、公用经费从专项资金中列支等问题明显。例如:A市下属某县的就业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在收到专项资金时,将款项随意记入到“拨入专款”、“上级补助收入等账户中进行核算。而专项资金的支出中还夹杂着办公人员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招待费等公用经费,很明显这不符合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要求。

二、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审计的有效实施

(一)整理思路,做好审计前的调查

随着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投入量的不断增加,国家财政政策的不断调整,审计部门应对目前的现状及各项政策规定进行认真的解读,特别是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相关政策的解读,厘清思路,为后续的审计工作做好准备。例如:审计人员应针对A市上报的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进行梳理,确定虚假申报、重复申报职业培训补贴的情况,将这些环节作为审计的重点内容。

(二)全面出击,突破案件的难点

虽然在针对A市的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应以A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审计案件为警钟,认真审核从财政部门中划拨的每一笔款项,并实现对这些款项的全程跟踪与落实。例如:针对A市某县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对每一笔支出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于支出中的大额票据一定要认真核对;对于同一本发票有多个单位开具的异常情况及时掌握,以防套取资金问题的发生。在对A市的相关职业培训补贴的审计中,应对其相关业务不应放松警惕。

(三)转变观念,将绩效理念根植于就业再就业资金审计工作中

随着我国政府理念、政策倾向的不断变化,人民群众对“公允、民本”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作为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大人民群众对其公平合理、发展是否科学、是否有效执行等问题密切关注。只有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的这些疑虑和问题才能真正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因此,应将绩效的理念根植于就业再就业资金审计工作中,以保证审计工作的经济性、效率性、公正性。为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奠定基础。

总之,我国的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监督,针对部分县市对资金使用中存在的不合理做法、模糊的认识应进行不定期检查与审计,以此来保证我国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合规性,使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真正成为促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的利器。

参考文献:

[1]曾湘泉.公共就业服务最重要的职责——开展对困难群体有针对性服务[J].中国就业,2009(08):8-9.

[2]杨宜勇.大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基层平台建设[J].中国贸易导刊,2010(16):28-29.

[3]何英,王东升.财政投入支持公共就业服务的对策建议[J].山东劳动保障,2009(11):13-15.

(作者单位: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