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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名英译的是与非

2016-05-14朱叶丹

经济师 2016年7期
关键词:大学章程本科院校

朱叶丹

摘要:通过对当前已公布大学章程的本科院校章程的校名条款分析可知,绝大多数高校选择在章程中注明大学的校名英译及其英文简称。其中,综合性院校的校名英译遵循着基本的直译原则,显得较为统一;多科性院校的校名英译则出现了多样化的翻译,甚至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混乱与集体上的翻译错位。而出于辨识度等原则对校名英译的灵活处理,又使得英译校名新意频出。

关键词:大学章程 本科院校 校名英译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7-208-02

2011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中明确章程应成为高校的治校“宪章”,是高校内部治理的基本准则。此后,各高等院校纷纷开始启动大学章程制定。校名作为一个学校的“亮相招牌”,在各校章程中的第一章总则中通常都有指明。而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注明英文校名也成为各校制定章程时的基本内容。本文即以2015年8月前已公布的大学章程中的校名条目为考查对象,来考察其校名英译的定名规律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综合性院校的校名英译

在综合性大学中,“地区名/纪念名+University”格式的英文校名是最常见的一种,也是中文翻译过来相对较简单且无争议的一种,如浙江大学译为“Zhejiang Universicy”,武汉大学译为“Wuhan University”等。但也不难发现,即使是中文具有相似性的大学,其英文翻译也大相径庭。如北京大学和南京大学的英文翻译,一个采用英文发音的相似性,似乎更多地以英语为目标语,译为“Pekng University”,这与清华大学的“Tsinghua Univemity”异曲同工;而南京大学并未效仿此法译为“Nanking University”,而是直接采用了南京二字的中文拼音,这似乎又遵从了“名从主人”这一原则。两者孰优孰劣?笔者认为不可一概而论,这实则与北京和南京两个城市的历史痕迹以及在国际上被惯用的称呼有一定的关系。如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早在清末民初时期,就有被同时称为“Peking”与“Beijing”的历史,在此基础上北京大学采用“Peking University”此译则不足为奇,而随着威妥玛拼音的推行,这一翻译更是成为了惯例;而南京从明朝开始便被称作南京,尤其经历过二战之后,“Nanjing”一词在国际上也变得不陌生,这也符合外国人对其的准确认知和信息的最快获取。因此,此类大学校名英译可以考究城市或者学校的沿革,在基本格式准确的情况下,翻译出具有自身特色且能较快较准确地提供信息的英文校名,的确无需强求整齐划一。在此举中山大学为例,其章程中注明的英文翻译为“Sun Yat-sen University”。使用的是该校的纪念者孙中山先生的号“逸仙”,不译为“Zhongshan”而译为“Sun Yat-sen”。究其原因,直呼其名“孙文”有昝越之嫌,称“中山”又恐与中山市等地名重复或被疑为是建在中山市的大学,同时也与孙中山先生的英文版的传记中较多使用“Sun Yat-sen”此名有一定的联系。

二、多科性院校的校名英译

多科性院校是我国大学中种类最多的高校,且普遍校名较长,元素繁多,如一个校名至少有地名、科类名(甚至多个科类)、层次名三个元素。这类院校的校名英译格式并不完全统一,存在问题也最多,以下以理工科为主的院校为例做一分析。

(一)科技类院校

在19所科技类样本院校中,对“科技”一词的译法采用的多是对科学和技术的直译“science and technology”。其中部分院校在“科技”前还有“农林”、“林业”、“电子”、“信息”、“建筑”、“人文”等具体学科修饰语,对“科技”一词舍弃“science”,仅用“technology”做中心语。其他词做前置修饰词,形成偏正结构的短语。

科技类院校中也有几个院校的翻译十分引人注目,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将其校名译为“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ities,Science and Technology”,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译为“Xian Universty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中南林业科技大学译为“Central Soutll University of Forestry and Technology”,他们均将采用“A and B”的并列结构,前面的修饰语与“科技”一起成了并列同层次的学科门类,而非对“科技”的修饰,似有不妥。其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更是玩起了缩写的游戏,将其校名翻译为“NORTHWEST A & FUNIVERSITY”,即避繁就简将“Agriculture and Forestry”缩写成“A&F”。这本无可厚非,但是既然章程中另有注明简写,那么校名最好是用全称,再者从其英文名称回译过来似乎应当为“西南农林大学”,与中文校名不符,建议即使简写也不要刻意舍去“Technology”一词。更加标新立异的译法还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直接将英文校名翻译为“Xidian University”,只因其中文简称为“西电”。此译法倒是有几分新意,虽然不如直译其中文全称一样能让外籍人士迅速定位其地理位置与学科门类,但是却不会引起歧义,颇值得玩味。另有华中科技大学将其“华中”一词直接采用汉语拼音的方式翻译为“Huazhong Univemiw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不将其译为“Central China”想必是不想让人误解为“中央”,此时采用汉语拼音似乎更加妥当。

其实采用拼音而非英语直译的院校也并不少见,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译为“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并未跟随中南大学采用“Central South”;中国人民大学则并未将“人民”一词译为英语对应的“People”,而是采用“Renmin”这一拼音的罗马字母拼法。专有名称的翻译不同于文本翻译,它可以是一个重命名的过程,是一种兼顾原文、译文和译文对象(读者)三元关系的语用翻译手段。正因为考虑到翻译中的三元关系,译者可能认为名称的着眼点需要变化,不能或不宜直接搬用原文的名称。为了设法表现出原文名称的含义。照顾到读者的文化背景以及他们对原文文化差异的接受度,或确保译文的经济意义或社会意义,译者就会另辟蹊径对译文重新命名。何自然和赵捷认为,语用翻译过程中对译文的重新命名是一种比直译、意译要深刻得多的翻译行为,是译者主体性介入翻译过程的体现。

(二)理工类院校

在2015年8月前公布的17所理工类院校的章程中,除了四川理工学院未在章程中注明英文校名外,其他16所均有标明。对于“理工”一词的翻译,各高校借鉴世界知名的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和加州理工学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英文全称,都使用“×× of Technology”或者具体为“××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但有意思的是除北京理工大学英译为“Beijir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常熟理工学院译为“Changsh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湖南理工学院译为“Hu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外,其他13所院校无论头衔是“大学”还是“学院”,均使用的是“University”一词,有意要避免使用“Collellege”与“Institute”这些与“学院”更加对等的词汇,似乎用了便低人一等。试问像麻省理工学院、加州理工学院与伦敦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此类世界名校都在用的词,何以我们却用不得?可见,我国的高校的确应正视“学院”一词的翻译,而无需一窝蜂地追赶“University”的潮流。

另一问题是使用“地区名+学院+专业名称”表达方式的高校,例如南京理工大学英译为“Nanj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武汉理工大学英译为“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译名格式均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对于大部分对中国高校了解甚微的外国人来说,这些学校很容易被误解为是南京大学和武汉大学所辖的一个加盟分院,如同美国加州大学系统下设的各个分校一般。如何在翻译的时候通过技术处理来避免这种误会?笔者认为有两种方法,一是可以借鉴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的英文格式“专业名称+学院+地名”或“学院+of+专业名称+地名”;二是如果实在不愿舍弃这种前、后兼修的表达方式,可以将“University”替换成“College”与“Institute”,借鉴美国的“理工大学”名称中极为普遍、显著的“地名+Institute of Technology”这一格式,避免被误解为某大学的下属分院。这些公布的章程的院校中,唯一采用了这种国际接轨的处理方法避免了尴尬的理工类大学,却唯有北京理工大学一所,即译为“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而非追随国内坚决不舍弃“University”的做法。这种“地区名+学院+专业名称”前、后兼修的表达方式,尤其是“地区名+University+专业名称”的欠妥当的处理方式,几乎在所有专业学科院校的英文校名中都存在。

三、校名英译中的社会心理

纵观所列的大学章程中的英文校名,一方面,我们看到了高等教育界对国际化潮流的追逐: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其在“与国际接轨”这一行动上的不足。校名的英译,或称英文校名,本应是一种信息的传递载体,一张使国际人士正确认识该校的真实的名片。然而,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某些大学的校名英译似乎无意传递其真实的、有效的信息,而更像是在装饰,其功能只如同给中文校名扣上了一个“洋帽子”,使其显得更加“高大上”,且只是为了“高大上”而“高大上”。甚至为了“高大上”不惜翻译错位,使其显得蛮拧,只是为了借光于更加“高大上”的兄弟院校。这种欠斟酌的做法或许不是一所两所院校的作为,而是集体上的翻译错位,是时代、是当前教育界不安守本分的“尚上心理”的一种反映,这种追求“高大上”的虚症也可谓是当代大学的一种心理病症。

毋庸置疑,符合英语语言习惯和国际通用表达的校名更加容易被外籍人士理解与熟识。然而,通过对这些大学章程中注明的英文校名的考察与对比,可见同类院校的校名英译竟然五花八门,其中不乏巧妙处理之英文校名,但有些校名的英译十分令人费解,甚至很容易引发“国际笑话”。因此,各高校应利用章程修改的契机,重新审视自己的英文校名,力求将英文校名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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