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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空心化背景下养老保障问题研究

2016-05-14孙漫丽

山东青年 2016年7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

孙漫丽

摘 要:在人口老龄化和农村空心化的双重背景下,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已发生变化,而养老保障的有效供给却相对不足,使得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将愈加突显。需要建立合理的养老保障供给体系,保障农村留守老人养老需求。在利用文献分析法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具体实际出发对农村养老保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研究,重点探讨了农村空心化对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影响和提出对策。

关键词:农村空心化;农村养老保障;社会保障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伴随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农村人口在年龄结构上的极不合理并产生人口空心化;同时受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和户籍制度的限制,村庄外延异常膨胀和村庄内部急剧荒芜,形成了空间形态上空心分布。由人口空心化还逐渐转变为涉及人口、土地、产业和基础设施等的农村地域、经济、社会服务等空心化现象。2012年3月底发布的《中国乡村发展研究报告农村空心化及其整治策略》认为,“中国农村空心化现象严重,应积极推进“空心村”综合整治,以破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①

经济水平低下、农民增收困难诸多因素为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带来了空前困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主要以家庭保障为主,社区和政府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但存在资金匮乏、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等问题。与城市空巢老人相比,农村留守老年人由于经济水平的低下和社会保障的缺乏而更具脆弱性。全面审视农村养老保障成为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形成有效的农村养老保障供给,对于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保障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二、农村空心化对农村养老保障的影响

农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及生活困难的劳动者或全体社会成员,由政府和社会依法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建立起来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的通称”。农村养老保障主要分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供给方式主要就是家庭供给和社会供给两大类。家庭供给与家庭结构、家庭经济水平、可供资源、和养老观念有关。社会供给与社会政策和制度安排、社会观念和社会经济水平有关。

(一)劳动结构老龄化加大农村老人自我供养负担

在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一般依靠自己从事农业劳动来进行自我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导致老人的土地经营面积的增大,间接地加重了老人的劳动强度。许多农村老年人还要为子女照料小孩,生产和生活的压力大大增加。

(二)人口外流削弱传统家庭供给功能

农村空心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家庭结构和居住安排,留守老人与子女生活在空间和时间上的分离,违背了家庭养老模式“就近照顾”的原则,使家庭供给失去了原有的支柱,削弱了老年人依靠家庭养老的基础,使得老人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成为问题。

(三)政府养老保障支持有限、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缺陷

政府的支持基本上集中在经济上,但支持力度不大,水平低,难以形成有效的“安全保障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 60岁及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提供的保障仍欠完善,按照55元每月,一年仅为660元,按照当前的物价和生活水平,即使是在农村该保障程度仍然偏低。

(四)公共服务空心化导致社区养老保障服务匮乏

社区养老供给体系需要大量的资金和基础设施作后盾,农村基础设施匮乏,基层政府财力较弱,社区养老资源十分有限。社区服务覆盖范围狭窄,村集体对老年农民的补贴很少,无法大量兴建养老院等机构进行集中式养老。老年医疗服务、老年生活料理服务、不能自理老人的长期护理服务等也无法实施。

(五)養老价值观念变化、子女及老人养老意识淡薄

竞争的压力使农村青年无暇顾及留守在家的老人,养老意识十分淡薄。他们意识到养老也是社会的责任,希望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认为自己没有义务掏钱来建养老社区。大部分农民对养老院集中供养的方式也并不认可,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缺乏信心,缴费意愿很弱。

三、农村空心化背景下改善养老保障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政府-社区-家庭协同养老的保障体系

应当建立以政府为核心的经济供养体系,以社区为核心的生活照料体系,以家庭为核心的精神慰藉体系。首先,政府应保障农村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次,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并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的老年服务。最后,强化子女的孝道观念,满足老人精神上的需求。政府和社区应当倡导传统家庭美德,强化社会舆论间接地提高留守老人的精神慰藉水平。

(二)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以改善养老保障经济基础

应当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农村老年服务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组织老人在生产上互帮互助。二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基层政府要加强农业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应用先进农业设备的能力,以促进生产率的提高,改善留守老人的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

(三)完善土地经营流转制度提高农村土地养老保障

第一,土地出租收入是农村养老的重要来源,应切实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十二五规划》提出“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第二,村居民土地养老的主要来源是土地自经营带来的农业生产收入,促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切实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生产收入,进而提升土地养老保障能力。

(四)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

一方面,国家应增加投入,进行区域统筹,增加农村集体供款,解决农民养老保险金不足问题;调整地方财政支出,适度增加养老对农民的养老支出。加大与养老配套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还要尽快建立起可供老年人休闲娱乐的场所和设备。另一方面,建立和健全农村养老保障供给的政策法规如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增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扩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调整基础养老金给付水平。

(五)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发挥补充养老功能

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计生家庭奖扶制度、五保供养制度等是农村养老保障的重要补充部分,其建立完善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第一,建立动态的辅助养老制度。需要建立低保金和计生家庭奖扶金的动态调整机制,避免通货膨胀对其保障能力的削弱。第二,扩大辅助养老制度覆盖范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计生家庭奖扶制度应当覆盖所有农村土地养老、子女养老缺失的家庭。

(六)弘扬传统尊老文化加强养老保障的道德支持

为了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也应从道德角度出发,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和孝道观念,营造有利于农村老人的身心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加强家庭的尊老敬老氛围,使子女切实担负起养老敬老的家庭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强尊老敬老的社会舆论氛围,使社会整体对老年人养老保障有有力的道德支撑和舆论约束。

四、小结

农村空心化趋势对农村养老保障产生严重的影响和挑战,使数量巨大的农村老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日益严峻。政府和社区必须尽快负起责任,明确各个养老保障供给主体的责任,对养老保障资源进行整合,构建适合农村生产生活、符合农村老人养老需求的政府、社区、家庭协同的养老保障体系。

[注释]

①《中国乡村发展研究报告农村空心化及其整治策略》[R].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2012.03.

[参考文献]

[1]《中國城市发展报告(2012)》[R].中国社科院,2012.08.

[2]《中国乡村发展研究报告农村空心化及其整治策略》[R].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2012.03.

[3]秦振霞,杨明金,宋松.“空心村”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农村经济,2009,(3):96-99.

[4]刘彦随,刘玉,翟荣新.中国农村空心化的地理学研究与整治实践[J].地理学报,2009,(10):1193.

[5]张晖,刘林,左婷.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空心村”的治理问题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9):5599.

[6]宋士云.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结构与变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6.

[7]李迎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现状与出路[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3,04:76-80.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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