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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榕江县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2016-05-14盘应福

中文信息 2016年7期
关键词:非公企业榕江县调查

摘 要: 随着榕江县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多,而党建工作则相对滞后。非公企业流动党员难于管理、党组织活动开展不正常等,并未完全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和改进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也成为了形势发展的要求,更是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榕江县 非公企业 党建工作 调查

中图分类号:D2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7-0359-01

一、引言

近来,榕江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组成调研组对17家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对企业的定位、企业主的思想意识行态、组织活动状况等进行了交流、座谈。

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情况所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期望对今后能进一步搞好少数民族地区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在地方社会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重要,榕江县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不断增多,而党建工作则相对滞后。本文针对新时期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与建议,对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再探讨。

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截止2015年8月,榕江县共有158家非公企业中,已经建立党组织的有132家,26家未建立党组织,共有党员250人。[1]榕江县工业园区所属的22家非公企业中,已建立13个党组织,有6家非公企业还未建立党组织。据调查,已经建立党组织的17家非公有制企业中,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有16家,联合组建党组织的有1家。建有相对较为健全党组织的仅有2家。17家非公企业中,党员人数共47人,未转组织关系的党员共40人,85%的党员组织关系仍保留在户口所在地,目前榕江县非公企业中的党员主要以流动党员为主。

1.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党员缺乏不稳定性

非公企业中部分党员认为,建立党支部和开展党建活动,受制于业主,得不到重视,这种消极、怠慢的思想倾向相对较为严重。

部分业主对在企业内建立党组织心存疑虑,担心会干预企业经济的发展,有的担心党组织活动多了,影响生产经营,因此,幵展党建工作态度不够积极。

榕江县非公企业务工党员,主要以流动党员为主。非公企业流动党员是指,在非公企业中短期的外来务工党员,未转党组织关系,既无法正常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地和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的党员。[2]非公企业的生产因受到市场的影响,缺乏稳定性,企业中的党员流动性大,很难建成一支稳定的党员队伍。

2.“四建”和“双百双助”活动难以落实到位

“四建”,指建组织、建队伍、建阵地、建机制。[3]榕江县着力加强非公企业党建,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工作覆盖面,推行“四建”活动,助“工业活县”战略的推进,奠定全面小康经济基础,但“四建”活动并未完全落实到位。

所调查的非公企业中,“双百双助”活动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双百双助”,指“百名干部联企助发展、百户企业联村助小康”活动。因大部分非公企业近年来资金短缺和所帮扶的行政村离企业的所驻地相对较远,企业平时都忙于生产,这使企业难以真正了解所帮扶对象的真实情况,就难以落实对企业所联村的帮扶。

3.党费收缴困难,活动经费难以保障

近年来,榕江县基层党组织对非公企业党支部所缴纳的年度党费实行返还,县财政并按照党费缴纳的比例来拨付党组织运转经费作为党组织的运转、活动的开展等。

所调查的非公企业中,部分党组织对已转组织关系的党员缴纳党费及台账没有进行公示,缺乏透明度;绝大多数属于流动党员,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户籍所在地,而党费无法在企业党支部中缴纳,就不能获得县财政按所拨付的党组织运转经费。由于党组织活动经费不足,部分非公企业党支部宁愿少搞或不搞组织活动,致使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难以开展。

4.基层党组织缺乏交流平台和非公企业中党员的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非公企业党员对党政相关信息的了解主要通过企业订阅的报刊杂志获得,一部分通过手机掌握一部分碎片化的党政相关信息。对党政相关信息了解甚少。因没有建立相关的交流网站、微信等交流平台,企业之间的党组织之间、党员之间难以增进沟通了解,实现资源共享。

基层党组织与非公企业党员之间的交流也较少,对部分党员的意识形态及政治倾向性等问题缺乏深入的了解。对部分非公企业的生活存在困难的党员缺乏人文关怀,使他们对党组织存在一定偏见等。

调研组对非公企业中15名党员对法律知识的重视程度进行调查发现,党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甚少,他们都认为企业的生产、经营等环节和个人生活方面遇到法律纠纷的机率很小,对法律极少关注。

三、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1.确实重视党建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

基层党组织和派驻非公企业的指导员,要加强对企业指导、责任到人,争取形成常态化的做法,指导帮助企业抓非公党建工作。

对非公企业中流动党员的管理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构建网络管理体系。积极探索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企业、社区、民政等部门的相互配合下,对流动党员实现动态管理。

榕江县非公企业中,尤其是房地产行业的党员流动性较大,党员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因房地产行业的生产周期短,党员流动频率较高,难予开展党建工作,容易出现“空壳”支部现象。面对这种情况,房地产企业的流动党员应由街道、社区或物业公司党支部进行管理。

2.加大宣传及建设力度,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

基层党组织应通过广泛宣传企业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激发非公企业抓党建的积极性和提高非公企业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

非公企业党员都要做好吸收新入党积极分子的宣传工作,让非公企业中一些技术、管理骨干,且思想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员工,企业党组织应多注重人文关怀。

此外,基层党组织还需加强非公企业社会责任的宣传,使“双百双助”活动能真正落实到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非公企业联村帮扶属地或就近原则,给企业提供一定的便利。同时,须改变依靠企业资金帮扶的唯一方式,确实做到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宣传动员优秀党员或派技术骨干给帮扶对象提供种养殖技术或其他创业方面的指导,不能只是依靠企业的“输血”,要让帮扶对象学会实现自身“造血”。

对部分无法建立党支部的非公企业,可采取挂靠社区、村等党支部的方式由基层党组织对非公企业中的党员进行集中管理。基层党组织应指派经验丰富的社区党员干部定时联系企业中的党员,经常开展组织生活,让党员有归属感和使命感。

3.建立交流平台和提高法律意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沟通方式已趋于多样化,而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已成为传播信息的主流。在传统交流平台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应与非公企业之间建立党建工作网站,公布非公企业党建的相关信息,加强交流等,使非公企业党员能通过更多的沟通渠道积极支持和投入到党建工作中来。

建立非公企业的党员微信平台,可通过关注党员微信平台,让广大党员时刻了解和掌握党政权威信息、先进党员典型以及一些特色栏目,从全新视角了解共产党员,拓宽视野。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党员教育新阵地,使共产党员微信成为广大党员的重要学习交流平台。

提高榕江县非公企业中党员的法律意识,应主要以开办短期的法律知识培训班为主,以请法律工作者到企业演讲为辅等方式进行提高法律意识。非公企业中的党员也是一名普通的劳动者,只有学法、知法、懂法,只有了解自己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所履行的义务,才能在自己的权利遭到侵犯时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所以,增强法制观念,提升自身法律意识,是非公企业中党员的责任和使命。

参考文献

[1]榕江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内部资料。

[2]吴海平:《论非公企业流动党员发展的原因与研究意义》[J],《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16期。

[3]http://www.rjdjw.cn/,参见榕江县党建网。

作者简介:盘应福,贵州榕江,男,瑶族,史学硕士,榕江县委党校助理讲师,主要从事社会环境、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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