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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党员分阶段评估与退出机制探析

2016-05-13刘德强彭国樑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6年5期
关键词:退出机制大学生党员

刘德强+++彭国樑

[摘 要]大学生党员成长过程可以分为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从预备党员再转为正式党员两个重要阶段,通过两评两制对大学生党员进行分阶段评估,探索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针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进行再教育、再塑造,构建以达到合格共产党员标准为目标的动态跟踪教育管理机制,以期努力提高大学生党员队伍质量。

[关键词]大学生党员;分阶段评估;退出机制

[中图分类号] D2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6)05-0050-03

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1]对大学生党员成长过程中两个重要阶段分别进行评估,探索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畅通党员队伍出口,及时警示和教育不合格党员,是提升党员素质,保证党员质量,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也是致力于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的必要举措。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性工程。2014年6月10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体现了党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修订后的《细则》保持了过去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同时根据新的实践和探索,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提出了一些新的具体要求。

大学生党员作为党员群体的中坚力量,也是发展数量最多的群体,抓好大学生党员发展过程的关键环节,把好党员发展入口关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对于大学生党员成长过程可以分为从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预备党员,从预备党员再转为正式党员两个重要阶段。这两个阶段是党员培养、考察和教育的关键阶段,也是党员素质提升的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是年满十八岁主动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才能成为入党申请人,并且每月递交一篇思想汇报。党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并对其前期引导培养,同时也对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通过班级团推优、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做好培养教育工作,主要包括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研究讨论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要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通过入党介绍人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对其家庭主要成员政治审查,党内外群众座谈会通过后,支部研究决定后才能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

第二阶段是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思想修养、业务学习、同学关系、班级工作等方面都表现不错,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后才可以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在党员发展的流程中,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是加入党组织且成为党组织正式成员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党组织考察其思想是否松懈的关键环节。

这两个阶段是一名大学生发展成为党员的必经阶段,整个过程都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建立“四级监督、内外互动”的学生党员监督机制,即依托宿舍、班级、支部和公众意见箱建立四级监督网络,将学生党员的日常行为纳入到考评体系之中,以点带面促进学生党员增强自我约束。在“自己找、群众提、老师点、同志帮”的氛围下,帮助学生党员及时发现错误、改正不足,不断强化信念意识、责任意识、能力意识和形象意识,提高党员综合素质。

两评两制,即入党积极分子评分表和预备党员评分表,入党答辩制和述责答辩制。分阶段,即进行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考核评估两阶段。针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成为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转正两个重要阶段,支部采取入党答辩制和述责答辩制,并结合相应的评分细则进行积分制考核从而做出科学化评估。结合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和当前的时代特征,分析大学生党员的身心特点等因素,通过调研、专家咨询,主要从党员自身的理论水平、履行权利义务、学术素养和日常行为规范四个维度来评估。其中党员自身的理论水平是一名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其衡量标准可以从党史党章掌握程度、两课学习情况和时事政治关注情况三方面考虑;党员享受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相应义务,结合党员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的相关要求可以概括为党员的理想信念政治立场、联系群众情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参与组织生活情况四个方面;党员的学术素养是作为大学生在先进性方面的一个重要体现,可以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和参加竞赛活动情况三方面考虑;党员日常行为规范是作为党员在践行党员宗旨方面的最重要体现,从道德作风问题、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情况、遵纪守法、集体意识以及个人的生活态度等方面考虑。两个阶段对各项指标分别设置不同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分。

入党答辩制。这一阶段对群团组织推优经过党课学习并结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答辩。党支部负责人、党员代表组成评议答辩小组和学生群众共20人左右参与答辩会,入党积极分子针对党的知识、入党动机、思想理论修养、政治觉悟和现实表现等进行汇报。答辩评议小组和与会学生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提问,最后答辩评议小组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提出评价意见,设定通过率。答辩通过者方可继续进行后续的发展工作。尚未通过者,则需继续考察培养,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答辩。此外,再结合入党积极分子考核评分表的分数进行排序,对考核结果排名靠前的同学在挑选发展对象时可以优先考虑,对排名靠后的同学进行提醒督促,达到要求后再考虑列为发展对象。

述责答辩制。这一阶段主要考核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前的述责答辩。首先是自我剖析。预备期满前,以基层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次党员考核活动。活动前,党员结合本学期的各方面的表现,认真总结本年度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其次是党员面对面互评。在前段准备的基础上,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先由预备党员个人汇报预备期间各方面表现情况,宣读质量分析材料。党支部书记根据预备党员个人剖析情况,对每名预备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当场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然后组织全体党员对陈述对象进行评议,并对其党员质量分析程度进行现场质询。再次是质量考核测评。基层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根据平时了解情况,结合党员质量分析报告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预备党员质量考核评分表”,根据预备党员的各方面表现打分。最后是党组织客观评价。结合党员日常表现、义务履行等情况,党支部班子成员分别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标准对每名预备党员进行打分,由党员代表汇总计算党员成绩。考核结束后,召开党员大会,总结考评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批评处理不合格党员。考评不合格者要剖析原因,写出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党组织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其进行耐心教育、帮助提高。述责答辩的结果作为预备党员是否按期转正的参考依据。

(一)明确不合格大学生党员的评估标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党员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应当被视为合格党员的标准。但从党员管理工作角度上来说,八项义务的规定较为笼统,不好把握,因此,有部分学者认为在实践工作中界定不合格党员,“一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二是指那些丧失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党员”。[2]就大学生党员来说,虽然他们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但绝大多数都没有达到违反国家法律和党纪党规,受到党纪处分的程度,更多的是存在着丧失理想信念,在组织活动和党员带头活动中积极性和参与性不强,而这些问题往往是难以量化的。

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基本前提就是对不合格大学生党员做出界定。笔者认为,结合大学生的实际特点,对那些思想素质不过硬,迷恋宗教甚至邪教,对党的理想信念发生动摇;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群众基础较差,和其他同学难以相处甚至出现严重冲突,政治立场不坚定,不服从党组织的安排,无法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学习态度不端正、成绩严重下降,出现多门功课挂科,沉迷网络而无心学习;生活作风存在问题,社会工作怠惰,不具备奉献和为社会志愿服务精神的都可以视为不合格的大学生党员。因此,党组织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标准,从“理论水平”、“权利义务”、“学术素养”、“日常行为规范”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打分,实行党员量化积分考核办法,进行党员自评、支部书记评价、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时结合民主测评和群众测评意见,及时发现不合格大学生党员。

(二)完善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的组织程序。不合格大学生党员退出机制的组织程序可分为退出预警、退出处理、退出干预三个环节。建立党员退出机制不是以清退党员为最终目的和途径,而是要让每一个党员都负起责任、发挥作用、树立表率。[3]因此要把处置和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先教育诫勉,后组织处理。一是对拟处置的党员在启动处置程序前,由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找其谈话,指出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做到在思想上安抚,生活上关怀,工作上帮助,并提出整改要求,形成正式的谈话记录。二是给警示党员一个整改机会,指定专人负责帮助教育,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帮扶措施,尽快使其从思想上、行动上达到合格党员的条件。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党支部要对其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认定为合格的要结束限期改正处置,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劝其退党,对那些劝而不退的,则坚决予以除名。[4]

通过对大学生党员成长过程中的两个重要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实行“两评两制”分阶段评估后,根据评分结果可以及时发现不合格的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针对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要求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理论水平,同时坚定自身的政治信仰,规范自身的行为举止,从思想上入党,行动上入党。针对表现不是很好的预备党员,应该对其进行再教育,从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提高党员志愿服务意识着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对于表现较差的预备党员,支部可以考虑延迟转正。通过支部书记和入党介绍人定期谈话,了解他们的内心动向,了解他们信仰中存在的疑虑,进行针对性的指引。此外,对正式党员也参考预备党员质量考核评分表细则进行考核同时加强教育管理,构建大学生党员动态跟踪教育管理机制,做到定期测评、定向跟踪、及时提醒、促进提高,将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贯穿于大学生党员发展全过程。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杨贵龙.强化党员管理畅通党员退出渠道[J].理论导报,2009(12).

[3]温多红,柳国庆.基于系统论视角的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研究[J].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2014(3).

[4]裘愉萍.构建不合格党员“三位一体”退出机制的对策研究[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4(11).

本文系上海市2014年度阳光计划项目“大学生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研究”的成果之一

作者刘德强系上海理工大学基建处处长,彭国樑系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刘 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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