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快件丢失毁损时消费者权利救济途径
2016-05-10吴琼
速读·下旬 2016年5期
关键词:消费者
吴琼
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互联网为平台的网络购物凭借其丰富的产品资源和方便的购买方式逐渐赢得消费者的关注。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网购技术并不是万无一失的,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关键词:网购快件;丢失毁损;消费者
保护网络交易中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是现代法治的要求,是广大网络企业不能推卸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本文主要是对网购快件丢失毁损时消费者权利救济途径进行研究和分析。
一、消费者是否有权直接向快递企业主张违约责任
(一)问题的提出和总结
网购快递合同主要是指商家同快递公司之间的约定,将商品由快递公司按照约定的时间送到收件人的手中,同时要依据约定和同上要求进行相应的支付。在这个过程中,商家和快递公司都属于合同当事人,但是消费者并没有直接参与或是代理,属于第三人。商家作为当事人,在发生货品丢失的情况下,可以向快递公司提出诉讼。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主要的情况就是消费者在与商家进行买卖的过程中依据约定进行支付,而商家就不具备向快递公司提出诉讼的积极性。由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威胁时,作为快递企业的第三人,是否有权利向快递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当前,依据已经有的合同研究发现,网购快递服务合同属于利益第三人合同,但是缺少有效的说服力。
(二)利益第三人合同的判定
相关研究学者认为,应当依据实际合同的内容和行为进行分析,还有的研究学生认为,两类合同的判断标准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合同的性质以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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