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旅行社税负的决定因素及对策
2016-05-06宋轶君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旅行社
宋轶君
摘 要 针对2016年5月即将全面实施“营改增”,选取旅行社行业作为视角,研究影响税负的因素,以及应采取的相关对策。
关键词 营改增 旅行社 税负 对策等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3-000-01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决定全面实施“营改增”,自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营改增”属于结构性减税的重要组成部分,结构性减税并非“普惠制”,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在营改增后的表现会有所不同,本文从“营改增”后对旅行社税负的影响为视角,分析影响税负增减的决定性因素并提出相关对策,旨在为旅行社应对税制改革带来的变化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营改增”后旅行社税负的决定因素
“营改增”实施前,旅行社应纳的基本税种为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二)规定,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可见,旅行社税负的决定因素主要是营业额、代付费用和营业税率。
“营改增”实施后,旅行社应纳的基本税种为增值税,税负的决定因素主要是营业额、成本、增值税率、企业规模、固定资产购置、进项税专用发票的取得等,由此可见,“营改增”后影响旅行社企业税负的因素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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