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23年: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治理体系的重构及其评价
2016-05-04徐海燕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徐海燕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北京 100028)
独立23年:吉尔吉斯斯坦国家治理体系的重构及其评价
徐海燕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北京100028)
摘要:独立后的吉尔吉斯斯坦以新的国家价值理念为指导,在国家行政、经济和社会领域进行改革与重构,在政治领域确立了以议会为核心的国家政权,行政管理体制日趋优化与高效;在经济领域里倡导分步骤、有计划的私有化改革;在社会领域重视包括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大众传媒、政党、民族宗教团体等组织的规范与培育。当前,从国际评估机构的各项指标看,该国家治理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的各项指数都取得了持续进步。实践表明,虽然制度设计是构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点内容,但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构建中还须关注自身国情、民族性及其所处时代的特点。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建构;评估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其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对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结构有清晰、明确、科学的认识和把握。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价值、制度和行动三个层面构成的结构,包括理念、制度和行动三个层次。总体说来,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主体是政府[1]。政府在治理中起着核心作用。正如格里.斯托克指出的,“治理是出自于政府”[2]。其中,中央政府承担“元治理”的角色,是制度的制定者、体制的调整者、运行中的监督者;地方政府是具体政策的实施者,同时又是具有区域性的自主权的,承接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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