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引领乐山市市中区率先发展
2016-04-29贾志华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3期
贾志华
摘 要:乐山市市中区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用权,打造中坚力量;依法治理,打造法治社会;全面普法,营造法治良序,不断强化了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为市中区经济社会率先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市中区; 法治思维;引领发展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16.03.10
文章编号:1009-6922(2016)03-32-03
市中区地处乐山中心区,具有重大项目多、矛盾纠纷多、特殊人群多、遗留问题多以及投融资领域、房地产等新型纠纷多的特点,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更为重要和迫切。2015年以来,市中区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为市中区经济社会率先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用权,打造中坚力量
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打造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
(一)依法执政,决策更科学
通过健全机制、创新举措,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决策水平,确保决策科学、高效。一是提升决策水平。邀请清华大学等知名教授举办中心组学习12场,组织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20次;参加省市组织的创新社会治理、港口经济发展等专题培训22次,组织150名干部赴苏州工业园区学习,干部法治思维和决策水平大大提升。实行领导干部年底诉法,建立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培训考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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