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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现状及特征分析

2016-04-27蒋志强刘畅

当代经济 2016年35期
关键词:对象公益主体

蒋志强,刘畅

(1、淮阴工学院商学院2、淮阴工学院学生处,江苏淮安223001)

APP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现状及特征分析

蒋志强1,刘畅2

(1、淮阴工学院商学院2、淮阴工学院学生处,江苏淮安223001)

本文以精准扶贫相关文献梳理为基础,对APP(手机软件)在我国精准扶贫中的应用现状进行分析。从APP扶贫的推动主体、功能定位以及内容设置等方面的应用特征进行总结,并提出对策建议。

APP;精准扶贫;应用

一、引言

精准扶贫过程中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随后,进一步强调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与此同时,国内学术界涌现出大量有关精准扶贫的研究成果,概括起来主要围绕精准扶贫的内涵、精准扶贫面对的困难与问题以及开展精准扶贫的方式与方法三条主线展开研究。对于精准扶贫的内涵主要强调精确识别(王和顺,2014;黄承伟与覃志敏;2015)、精准帮扶(张笑芸和唐燕,2014;刘解龙与陈湘海,2015)、精准管理以及精准考核(董家丰,2014;李鵾和叶兴建,2015;季轩民与温焜,2016)等四个方面。在对精准扶贫内涵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学者们对在扶贫过程中精准扶贫对象识别排斥现象(邓维杰,2014;)、精准帮扶缺乏差异性(葛志军与邢成举,2015)、精准扶贫资金有限与来源单一(汪三贵与郭子豪,2015;葛志军等,2015)、扶贫资金管理上被转移和挪用(龚春银,2010)等困难与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如何实现精准扶贫分别从贫困村(贫困户)识别(邓维杰,2014)、扶贫资金管理体制(汪三贵等,2015)、扶贫产业选择(邓小海、曾亮与罗明义,2015等)、保障扶贫与安居扶贫(刘清荣和刘忠林,2015)、加快扶贫生态移民步伐(贾文龙,2015)以及扶贫方式创新(张笑芸等,2014)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可以看到,学者们对精准扶贫的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这为本文的分析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与借鉴。但是,现有精准扶贫文献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互联网+”对精准扶贫的影响问题。APP(手机软件)作为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产物,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需要学者们进行深入地研究。本文基于APP应用视角,在对我国部分地区使用APP进行精准扶贫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APP精准扶贫的特征,积极发挥APP在

二、APP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现状分析

扶贫APP作为“互联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的产物,从总体上来看,在全国范围内应用并不十分广泛。如表1所示,自2015年1月由湖北省扶贫办与荆楚网共同合作建立的国内首款致力于扶贫开发的手机新闻客户端“湖北扶贫”正式上线。作为国内较早的扶贫APP,其主要功能是相关扶贫新闻的发布,在湖北扶贫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后,四川、重庆、广西、河南、山东、山西以及云南等省(区)也逐渐开始关注扶贫APP的开发与利用。在APP具体功能定位以及内容设置等方面均有所拓展。与2015年相比,2016年扶贫APP的开发研制以及上线运营速度明显加快,使用扶贫APP的地区也在逐渐扩大,APP将政府扶贫部门、相关组织与企业以及贫困农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为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三、APP在精准扶贫中的应用特征分析

通过对扶贫APP应用现状的分析后发现,APP在全国各地精准扶贫工作中有着不同程度的应用,存在着不同的应用特征。本文分别从扶贫APP应用的推动主体、功能定位以及内容设置等三个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表1 部分使用APP精准扶贫地区情况

在APP应用的推动主体方面,主要包括政府相关扶贫部门、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等公益组织、中国移动公司等商业企业以及以农村合作组织等。从现有精准扶贫APP应用来看,政府相关扶贫部门是推动APP应用的主体,公益组织、商业企业以及农村合作组织同时也参与其中,逐渐形成了以政府扶贫部门为主体,公益组织、商业企业与农村合作组织为补充的格局。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将会转变为以公益组织、商业企业与农村合作组织为主要推动主体,政府扶贫部门作为主要监督主体的格局。政府扶贫部门可以与公益组织、商业企业以及农村合作组织进行有效地配合与合作,在扶贫APP应用过程中发挥各个主体应有的作用,进而实现扶贫APP应用的功能。

在APP应用功能定位方面,包括扶贫信息的发布、村镇和农户等扶贫对象基本信息的采集以及相关信息的交流等功能,不同的APP应用侧重于不同的功能。如云南的精准扶贫数据采集工具APP主要就是对扶贫对象信息的采集,而湖北扶贫APP则主要是扶贫信息的发布。在以后推出的扶贫APP中,将扶贫信息采集、发布以及交流等功能进行有效地综合将会是主要的应用趋势。综合运用各个功能的优点,充分发挥各个功能的优势,以最大限度地提升扶贫APP的应用效能。

在APP应用内容设置方面,以对贫困对象募捐、农产品交易以及各种内容的组合。以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推出的扬帆公益助手APP为例,该APP主要是针对贫困地区中小学校的图书与资金的捐赠。而湖南惠农科技有限公司的手机惠农APP则主要是以农业行情以及农产品买卖服务为主要内容。与扶贫APP功能综合相类似,在扶贫APP应用内容也存在多元化趋势。在APP中融入更多的与扶贫相关的农产品交易、资金捐助、农业创业机会、农户增收渠道、健康与教育、脱贫先进典型以及各地扶贫与脱贫经验介绍与交流介绍等内容,利用这些信息内容对扶贫对象进行积极的引导与启发,以便于最终实现扶贫对象的脱贫目标。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精准扶贫APP应用现状及特征分析后发现:利用APP工具进行有效精准扶贫并不是十分广泛,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仍然具有较大的利用提升空间。目前,扶贫APP使用的主要推动主体为政府扶贫部门,公益组织、商业企业以及农村合作组织在推动APP扶贫应用方面起到积极的补充作用。在具体扶贫过程中,APP不仅可以有效地实现扶贫对象的信息采集以及扶贫部门扶贫计划与项目信息发布的功能,还可以实现各个主体之间扶贫信息有效沟通与交流。另外,扶贫APP应用涵盖了农村产业发展、电子商务、健康扶贫以及教育扶贫等多项具体内容,为扶贫对象解决了较多的实际问题。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认为:APP是实现精准扶贫的重要工具之一。对于政府扶贫部门而言,必须利用好这一有效的扶贫工具,积极发挥APP信息传递与分享功能,需做好信息采集与发布等具体工作,还需做好对商业企业与公益组织扶贫APP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利用扶贫APP应用对扶贫对象进行虚假宣传、贩假售假、捐款诈骗以及其他非法活动,杜绝此类以“扶贫APP”为幌子,实则坑害扶贫对象事件的发生。对于社会公益组织、商业企业以及农村合作组织来说,也可以使用APP进行精准扶贫,发挥扶贫APP的优势。但是,必须严格自律,以帮助扶贫对象脱贫为主要目标,严禁利用扶贫APP工具从事非法活动,获得非法所得。对于广大扶贫对象而言,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应该积极参与到APP扶贫过程中,利用扶贫APP提供的各种扶贫项目与计划等扶贫信息,选择适合自身的方式与方法尽快实现脱贫。总之,扶贫主体与扶贫对象以APP为媒介和平台,利用APP工具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使扶贫对象早日实现脱贫目标。

[1] 王和顺:广东省精准扶贫经验及对我区的启示[J].北方经济,2014(11).

[2] 黄承伟、覃志敏:论精准扶贫与国家扶贫治理体系建构[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2015(1).

[3] 张笑芸、唐燕:创新扶贫方式,实现精准扶贫[J].资源开发与市场,2014(9).

[4] 刘解龙、陈湘海:精准扶贫的几个基本问题分析[J].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

[5] 董家丰:少数民族地区信贷精准扶贫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4(7).

[6] 李鵾、叶兴建:农村精准扶贫:理论基础与实践情势探析——兼论复合型扶贫治理体系的建构[J].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15(2).

[7] 季轩民、温焜:新型城镇化视域下我国农村精准扶贫困境及路径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6(5).

[8] 邓维杰:精准扶贫的难点、对策与路径选择[J].农村经济,2014(6).

[9] 葛志军、邢成举:精准扶贫:内涵、实践困境及其原因阐释——基于宁夏银川两个村庄的调查[J].贵州社会科学,2015(3).

[10] 汪三贵、郭子豪:论中国的精准扶贫[J].贵州社会科学,2015(5).

[11] 龚春银:农牧区扶贫资金的使用应提高“精准度”[J].新疆畜牧业,2010(10).

[12] 邓小海、曾亮、罗明义. 精准扶贫背景下旅游扶贫精准识别研究[J].生态经济.2015(4).

[13] 刘清荣、刘忠林:精准扶贫的路径研究——以江西为例[J].老区建设,2015(20).

[14] 贾文龙:“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模式实践及其启示探究——以贵州省毕节市为例[J].山西农业科学,2015(12).

(责任编辑:范曦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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