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分裂句的焦点及其指派规律
2016-04-26蔡永强侯颖
西部学刊 2016年5期
蔡永强 侯颖



摘要:原则上,汉语分裂句之“是”和“的”中间的任何成分都可以成为信息焦点。汉语分裂句的焦点指派有两种基本形式:无标记指派和有标记指派;前者呈现出一种固定性特征,后者呈现出一种浮动性特征。不同语义角色在焦点的有标记指派过程中体现出充当焦点的不同能力,形成一个被指派为焦点的强式等级序列:施事>方式>时间>场所>命题>原因>源点>受事>工具>范围>与事>{材料,主事,致事}>{感事,终点}>系事。
关键词:汉语分裂句;语义角色;焦点;指派;标记
中图分类号:H1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汉语“是……的”结构句在功能上相当于英语的分裂句(cleft sentence)“It is …that…”,即用“是”与“的”把一个句子分为两段,前半段代表说话者的预设,后半段(即“是”的后面)代表信息焦点。[1]153[2]1[3]78作为一个大的原则,这种说法是站得住脚的,但细究起来又不能说它没有问题,因为很多时候“是”后面的那个成分并不是焦点成分。本文的目的就在于论证汉语分裂句中之“是”与“的”之间的哪些成分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被指派为焦点,在什么条件下不能被指派为焦点。
一、焦点、焦点指派与焦点敏感式
(一)焦点与焦点指派
焦点(focus)是话语中说话人希望听话人格外注意的在意义上比较突出的部分。句法结构中某一语义角色被赋值为焦点的过程称为焦点指派(focus assigning)。焦点指派可以运用不同的手段,徐杰(2001)根据古代汉语、现代匈牙利语和现代马来语的调查概括出焦点指派的两种宏观类型:加用焦点标记词和前置焦点成分。[4]157下表是他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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