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背景下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优化研究
2016-04-22凡学龙谭红专周桂凤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凡学龙谭红专周桂凤
(1.湖南师范大学 医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2.中南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新医改背景下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模式优化研究
凡学龙1,2谭红专2周桂凤1
(1.湖南师范大学 医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2.中南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6)
摘 要:科学合理的补偿方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核心。文章以“新医改”为背景,以2008-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线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验证,得出以下结论或建议:湖南省新农合基金补偿模式存在补偿方式局限、补偿手续有待简化、补偿标准不高、补偿比例设置不尽合理等等缺陷或不足;补偿原则调整为“公平为主、兼顾效率”,补住院(或住院加大病)加门诊统筹的补偿方式更适合湖南省的实际。补偿重心宜以大病住院和大额门诊为主,并不断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中用于基本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中的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支付能力和整体医疗费用分布情况;补偿比例的设置应该根据就医医疗机构的级别和医疗费用的高低实行分级分段支付,整体补偿模式应进行动态实时调整。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医改;补偿模式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决定自2003年在我国农村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2009年4月,我国“新医改”方案正式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2009年将全面实施新农合制度,新农合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