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立超级央行
2016-04-21崔鹏
第一财经 2016年14期
崔鹏
金融工作会议和经济决策层的其他标配会议有所不同,它的时间节奏似乎有一定的随意性。比如,1997年的第一次金融工作会议在当年的11月举行,而之后的会议都是在春天召开,但具体时间并不那么确定。
自首次金融工作会议以来,会议每次都对中国金融结构有所调整。将在今年上半年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很可能对中国金融资本市场监管部门设置结构做出比较大的调整。一个可靠的调整版本是:中央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将合并成为一个超级大的金融稳定监管部门。
在这种设置下,这个超级部门的名称仍然叫中央银行,但它的功能将远远超出中央银行原来的职责范围。在这个超级央行下,将设有负责货币政策制定的原来中央银行的职责部门;负责金融业务监管的监管委员会,在这个委员会下,将设有原来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证券交易监管部门以及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当然还有那些以上三个领域都不涉及的其他金融公司的监管部门;另外,还有负责协调几大监管组织关系的协调部门。
总而言之,这种设置决定了只要涉及和“钱”有关的生意,就会在超级央行中找到对应的监管和服务机 构。
这种超级央行系统的设置非常类似于英国英格兰银行。
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英国调整了金融货币管理系统—在其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董事会下设金融政策委员会(FPC),负责制定宏观审慎政策;将原金融服务局(FSA)拆分为审慎监管局(PRA)和金融行为监管局(FCA)—PRA作为英格兰银行的下属机构,负责对银行、保险公司、投资机构(包括证券投资公司、信托基金)等主要金融机构实施微观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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