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乐记》中“礼”“乐”关系及作用
2016-04-21石琪琪
青年文学家 2016年12期
摘 要:“礼”、“乐”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對人的行为实施特定独特的规定性的两个较为重要的因素,《乐记》中以“礼”的外在强制性和“乐”的内在引导性对儒家理想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由此进而影响社会整体的文化氛围。本文旨在讨论《乐记》中的“礼”与“乐”是如何在传统文化发展的过程中产生重要的作用以及它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儒家文化;礼;乐;关系
作者简介:石琪琪(1990-),男,汉,籍贯:江苏徐州,硕士,单位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文学批评。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12-0-02
“礼”与“乐”是人施与人的一种规矩,早至周文王的“制礼作乐”,系统的建立了一套分封诸侯国基础上的关于“礼”、“乐”的政治制度。到后来春秋末期的“礼崩乐坏”,孔子提出“克己复礼”的要求,孔子认为“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动”,用“礼”的尺度对人的行为作出要求,以期能恢复礼乐和谐的安定社会。这些举措都是在站在当时奴隶制度的大背景下,为了稳定统治阶级的政权对“人”从内在至外在提出的具体要求,吴毓清先生曾指出:“‘礼乐思想乃《乐记》的轴心思想,在《乐记》中,一切都是围绕着这个轴心转动的”。[1]历史的角度来看“礼乐”思想一方面它的确是具有不平等性,另一方面来看“礼”、“乐”的施行这也对“人”的素养的提升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乐记》作为先秦时期的儒家美学的集大成者,对儒家文化的传承有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对“人”的审美的提升也具有重要作用
一、“礼”与“乐”的关系问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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