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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1+的+N2”格式句法歧义研究

2016-04-21□明

现代语文 2016年6期
关键词:歧义

□明 栋



“在+N1+的+N2”格式句法歧义研究

□明 栋

摘 要:本文通过对“在+N1+的+N2”格式存在的句法歧义进行分化,发现该格式具体可分为“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两种多义格式类型。导致该格式歧义主要有四个限制因素:一是不同语境中,“在”既可以是介词,也可以是动词;二是N2[处所名词]具有[-方位]的语义特征;三是N1、N2必须都能作“在”的宾语;四是N1和N2之间必须能构成修饰关系,且“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格式还必须满足N1[处所名词]⊃N2[处所名词]。该格式的句法歧义与“在”有关,在不同的语境中,“在”的语义指向不同,形成了多指歧义关系,这是导致其句法歧义的根源。

关键词:歧义 方所短语 语义指向

汉语中“在+N1+的+N2”是一个存在句法多义的格式,在脱离上下文或具体语境的情况下,该格式所表达的意义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刘丹青(2002)认为,该格式的句法歧义与联系项居中原则和它的介词语序理论有关。邵敬敏(2008)指出,该格式存在语义上的歧义,产生歧义的条件是N1为方位名词,N2为事物名词。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着重讨论该格式存在句法歧义的格式的类型及其内部的限制因素,并探究该格式存在句法歧义的原因。

一、“在+N1+的+N2”歧义格式的类型

“在+N1+的+N2”是由“在”和两个不同的名词组合而成的格式。邵敬敏认为,“在+N1[方位名词]+的+N2[事物名词]”是一种歧义格式,此时该格式存在语义上的歧义。然而,此时该格式并不存在句法歧义,本文所要探讨的是“在+N1+的+N2”存在句法歧义的格式的类型。为便于讨论,本文暂将名词分为普通名词、方位名词、处所名词和时间名词。现代汉语中,“在+N1+的+N2”有以下六种合法的具体格式,即:

A.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

B.在+N1[处所名词]+的+N2[方位名词]

C.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

D.在+N1[处所名词]+的+N2[普通名词]

E.在+N1[方位名词]+的+N2[普通名词]

F.在+N1[普通名词]+的+N2[处所名词]

针对这六种具体格式,分别举出以下六组相应的例句:

(1)A.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

B.在+N1[处所名词]+的+N2[方位名词]

在外面的商店 在商店的外面

在北头的饭馆 在饭馆的北头

C.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

D.在+N1[处所名词]+的+N2[普通名词]

在学校的商店 在商店的爸爸

在步行街的饭馆 在饭馆的李明

E在+N1[方位名词]+的+N2[普通名词]

F在+N1[普通名词]+的+N2[处所名词]

在外面的爸爸 在爸爸的商店

在里头的李明 在李明的饭馆

下面分别以各组首例为例,探讨上述六种具体格式的歧义情况:

A:a.甲:哪个商店的东西比较便宜,在外面的商店还是在里面的商店?

乙:在外面的。

b.甲:你在干什么?

乙:我在外面的商店买东西。

c.甲:你现在在哪儿?

乙:我在外面的商店。

a中,“在外面的商店”层次划分为“在外面的/商店”。b和c中,“在外面的商店”层次划分为“在/外面的商店”,意为“某人某物所处的位置是外面的商店里”,因此,“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是存在句法歧义的一种格式。

再来看B组的情况:

B:a.甲:你在干什么?

乙:我在商店的外面等小明。

b.甲:你现在在哪儿?

乙:我在商店的外面。

c.甲:女神雕像在哪儿?

乙:在商店的外面。

这三例中“在商店的外面”都只能作一种切分,即“在/商店的外面”,意思都是“某人某物所处的位置是商店的外面”,不存在句法歧义。

下面看C组的情况:

C:a.甲:哪个商店的东西比较便宜,在学校的商店还是在步行街的商店?

乙:在学校的。

b.甲:你在干什么?

乙:我在学校的商店买东西。

c.甲:你现在在哪儿?

乙:我在学校的商店。

C组也可作两种层次切分,a是“在学校的/商店”,b和c是“在/学校的商店”,含义是“某人某物所处的位置是学校的商店里”。可见,“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也是存在句法歧义的一种格式。

D、E、F三组的例句都只能做一种切分,且不存在句法歧义。

可见,“在+N1+的+N2”只有在由方位名词和处所名词组成的方所短语时才存在句法歧义,它有两种具体的歧义格式,即“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两种格式。

二、“在+N1+的+N2”歧义格式内部的限制因素

“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是“在+N1+的+N2”存在句法歧义时两种具体的格式。这两种歧义格式内部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下文将通过讨论该格式中各项的特征以及各项之间的关系来探究其歧义格式内部的限制因素。

(一)“在”

“在+N1+的+N2”格式中,“在”是十分重要的一项。下文将通过讨论“在”的词性问题来探究“在+N1+的+N2”的歧义格式中“在”受到的限制。

1.“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在”的词性问题

上文例(1)中,A组是存在句法歧义的“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格式。下面以“在前边的银行”为例讨论“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在”的词性问题。

a.甲:你在干什么?

乙:我在前边的银行存钱。

b.甲:你现在在哪儿?

乙:我在前边的银行。

a.语境中,“在前边的银行”中的“在”是介词,而b语境中的“在”则是动词。所以,在不同的语境中,“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格式中的“在”既可以是介词,也可以是动词。

2.“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在”的词性问题

下面以“在军营的医院”为例讨论“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在”的词性问题。

a.甲:你在干什么?

乙:我在军营的医院买药。b.甲:你现在在哪儿?

乙:我在军营的医院。

a语境中,“在军营的医院”中的“在”是介词,而b语境中的“在”是动词。

综上所述,“在+N1+的+N2”的歧义格式出现在不同的语境中时,“在”既可以是介词,也可以是动词。

(二)N1、N2

下文将通过讨论“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N2的语义特征来确定N1、N2语义上所受到的限制。

1.“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N2的语义特征

先来看“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N2的语义特征。

1)“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的语义特征

这里所提到的方位名词主要是指一些双音节合成词,包括附加式和复合式。并非所有的方位名词都能够进入“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位置,符合条件的方位名词为:

A.后加式方位名词

B.包含方位语素的复合方位名词

下面两组例子中,N1分别为上述两类方位名词,N2为相同的处所名词:

(2)A.在外面的商店 B.在中间的商店

在南边的银行 在对过的银行A组各例上文已经证实存在句法歧义,B组也可作同A组一样的分析(以B组首例为例)。

B:a.甲:哪个商店的东西比较便宜,在中间的商店还是在左边的商店?

乙:在中间的。

b.甲:你在干什么?

乙:我在中间的商店买东西。c.甲:你现在在哪儿?

乙:我在中间的商店。

“在中间的商店”分别出现在上述三种语境中时,得到不同的层次划分、结构和意义。a中,“在中间的商店”层次划分为“在中间的/商店”,意为“位置在中间的商店”。b和c中,“在中间的商店”层次划分为“在/中间的商店”,意为“某人某物所处的位置是中间的商店里”。可见,B组是存在句法歧义的。

综合分析上述各例中N1位置上的方位名词,A组为后加式方位名词,B组为包含方位语素的复合方位名词。这两组中N1的主要语义特征如下:

表1:N1的语义特征

2)“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2的语义特征

本文将处所名词分为机构名称词、地点名称词、“方位语素+一般事物语素”式处所名词和“一般事物语素+方位语素”式处所名词四种。能够出现在“在+N1+的+N2”中N2位置上的处所名词主要是以下三类:

A.机构名称词

B.地点名称词

C.“一般事物语素+方位语素”式处所名词

以下三组例子中,N2为三类不同的处所名词,N1为相同的方位名词:

(3)A.在外面的商店 B.在外面的凤凰山 C.在外面的柜里

在前边的银行 在前边的滨海路 在前边的房里

A组各例存在句法歧义,上文已经证实。再来看B组和C组的歧义情况(以各组首例为例)。

B:a.在外面的凤凰山风景很美。

b.我在外面的凤凰山拍照。

c.我现在在外面的凤凰山。

B组三例中都包含“在外面的凤凰山”这一格式,义为“位置在外面的凤凰山”,b和c中该格式有另外的意思,义为“某人某物的位置是外面的凤凰山”。所以B组是存在句法歧义的。

C组的情况有所不同。

C:a.我的手套在外面的柜里。

b.在外面的柜里有一百块钱。

c.你在外面的柜里找找我的手套吧。

这三例中“在外面的柜里”都只表示“某物的位置是在外面的柜里”,不存在歧义。

再来看各组中N2的语义特征。A中N2为机构名称词,B中N2为地点名称词,C中N2为“一般事物语素+方位语素”式处所名词。这三组中N2的主要语义特征如下:

表2:N2的语义特征

综上可知,“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这一歧义格式中,N1、N2需要满足的语义特征为:

表3:“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N2的语义特征

2.“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N2的语义特征

再来看“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N2的情况。

1)“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的语义特征

上文将处所名词分为机构名称词、地点名称词、“方位语素+一般事物语素”式处所名词和“一般事物语素+方位语素”式处所名词四种。在这里分别将这四类处所名词放在N1位置上,N2同为机构名称词,可分为下面四种类型:

(4)A.在步行街的商店 B.在北京的商店

在学校的图书室 在小岗村的图书室

C.在顶楼的商店 D.在园外的商店

在东阁的图书室 在院里的图书室

经过与上文同样的分析,发现这四组都可作两种层次切分,得到三种不同的结构,并且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理解。因此这四组都存在句法歧义。详细的分析过程可参照例(1),这里不再作详细陈述。

A中N1机构名称词,B中N1为地点名称词,C中N1为“方位语素+一般事物语素”式处所名词,D中N1为“一般事物语素+方位语素”式处所名词。这四组中N1的主要语义特征如下:

表4:N1的语义特征

这四组中N1都具有[+处所]的语义特征,都存在句法歧义。因此,“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可以是任意的处所名词,N1的语义特征为[+处所]。

2)“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2的语义特征

依据上文中对处所名词的分类,分别将四类处所名词放在“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2位置上,N1同为机构名称词,得到以下四组例子:

(5)A.在学校的商店 B.在学校的逸夫图书馆

在步行街的饭馆 在步行街的金桥商厦

C.在学校的后院 D.在学校的楼前

在饭馆的里屋 在饭馆的屋后

在不同的语境中,A、B两组中各例也都可以有两种层次划分,都存在句法歧义。C、D两组一般理解为介宾结构或述宾结构,只表达一种意思,不存在句法歧义。

A中N2为机构名称词,B中N2为地点名称词,C中N2为“方位语素+一般事物语素”式处所名词,D中N2为“一般事物语素+方位语素”式处所名词。这四组中N2的主要语义特征为:

表5:N2的语义特征

C、D两组不存在句法歧义,其中N2是含有方位语素的处所名词,由此可见,“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存在句法歧义时,N2也必须满足[+处所,-方位]的语义特征,不能是任意的处所名词。

由此可知,“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这一歧义格式中,N1、N2的语义特征为:

表6:“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N2的语义特征

综合“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两种歧义格式中N1、N2的语义特征,可以确定“在+N1+的+N2”格式存在句法歧义时需要满足的语义特征为:

表7:“在+N1+的+N2”中N1、N2的语义特征

又因为方位名词本身具有[+方位]的语义特征,处所名词本身具有[+处所]的语义特征,所以该格式存在句法歧义时只需满足N2[处所名词][-方位]。

(三)“在”与N1、N2之间的关系

上文中,A组和C组存在句法歧义,D、E、F三组均不存在句法歧义。所以可以初步认为该格式存在句法歧义时,N1、N2必须都能作“在”的宾语。然而B组的情况比较特殊。B组“在+N1[处所名词]+的+N2[方位名词]”中,N1、N2也都可以作“在”的宾语,但B组却不存在句法歧义。这说还有其他约束力更强的限制因素导致歧义的产生。

(四)N1和N2之间的关系

N1、N2之间的关系也是制约“在+N1+的+N2”格式句法歧义的重要因素,这里也分“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两种情况来讨论。

1.“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N2之间的关系

上文例(1)中A为“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格式,A组各例有一个共同特征,即若把其中的“在”去掉,变化后的格式仍然成立。由此可以看出,“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格式存在句法歧义时,N1和N2之间必须能构成修饰关系。

2.“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N2之间的关系

在这里以上文例(1)中C组各例为例来探讨。如“在学校的商店”中N1“学校”能修饰N2“商店”。可见,“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存在句法歧义时,N1和N2之间也必须能构成修饰关系。“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这种歧义格式中,N1、N2同为处所名词,它们在能够构成修饰关系的同时,可能还要受到其它的限制。下文将通过以下例子来进一步探讨N1、N2之间的关系。

(6)A.在学校的商店 B.*在商店的学校

在步行街的饭馆 *在饭馆的步行街

A组为上文已证实存在句法歧义的格式,B组是将A组中N1与N2的位置互换,而此时该格式不成立。这是因为N1与N2同为处所名词,从逻辑上讲,N1所表示的空间范围必须要比N2所表示的空间范围要大。

下面这两组例子与(6)中的两组例子有所不同:

(7)A.在后园的花园 B.在花园的后园

在里屋的图书室 在图书室的里屋

这两组例子中N1与N2互换位置却仍然成立,这是因为这两组中的N1与N2所表示的空间范围无法确定谁大谁小,所以这两种情况都成立。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中,N1必须领有N2,N1、N2之间归根结底也是修饰关系。如图所示:

图1:

三、“在+N1+的+N2”格式歧义原因探究

“在+N1+的+N2”格式中,“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认为该格式中“在”的语义指向问题也与其句法歧义的产生有关。在这里仍以上文例(1)中的各例为例来讨论。

A:a.在外面的商店比在里面的商店卖的东西便宜。

b.我在外面的商店买东西。

c.我现在在外面的商店。

A组各例在不同的语境中,“在”的语义指向不同。“在外面的商店”中“在”既可以指向“外面”也可以指向“商店”。“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格式中,“在”既可以指向N1[方位名词],也可以指向N2[处所名词]。

B:a.我在商店的外面等小明。

b.我在商店的外面。

c.女神雕塑在商店的外面。

B组中“在商店的外面”中的“在”只能指向“外面”(在外面)。

C:a.在学校的商店比在步行街的商店卖的东西便宜。

b.我在学校的商店买东西。

c.我现在在学校的商店。

C组也存在同A组一样的情况。在不同的语境中,“在”的语义指向不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格式中“在”既可以指向N1[处所名词],也可以指向N2[处所名词]。

D:a.在商店的爸爸工作很辛苦。

b.我家有三口人:在商店的爸爸,在邮局的妈妈和我。

c.我要找在商店的爸爸。

D组中“在商店的爸爸”中的“在”只能指向“商店”(在商店)。“在+N1[处所名词]+的+N2[普通名词]”这种格式中“在”只能指向N1[处所名词]。

E:a.在外面的爸爸工作很辛苦。

b.在外面的爸爸在等我们。

c.我很想念在外面的爸爸。

E组中“在外面的爸爸”中的“在”只能指向“外面”(在外面)。“在+N1[方位名词]+的+N2[普通名词]”这种格式中“在”只能指向N1[方位名词]。

F:a.我在爸爸的商店帮忙。

b.我现在在爸爸的商店。

c.在爸爸的商店可以买到很多好东西。

F组中“在爸爸的商店”中的“在”只能指向“商店”(在商店),也就是说,“在+N1[普通名词]+的+N2[处所名词]”这种格式中“在”只能指向N2[处所名词]。

A、C两组是存在句法歧义的格式,其中的“在”在不同的语境中,语义指向不同。B、D、E、F四组各例均不存在句法歧义,在不同的语境中,“在”的语义指向是明确的,只能指向N1、N2中的一方。

由此可见,“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两种格式中,“在”与N1、N2存在着多指歧义关系,即“在”与N1、N2之间任何一个都可能发生相关关系,从而引发歧义。可见,当该格式处于不同的语境中时,若“在”的语义指向不同,就会导致该格式出现句法歧义,这是引发该格式句法歧义的根源。

四、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N1+的+N2”格式存在句法歧义时,涉及的是空间范畴,而且是具象空间。它作为多义格式,有两种具体的歧义格式,即“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其组合形式均不存在句法歧义。

这两种歧义格式并非是简单的方位名词与处所名词组合而成的方所短语,在进入格式时N1、N2具有特殊的条件限制,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不同语境中,“在”既可以是介词,也可以是动词。

(二)满足N2[处所名词][-方位]的语义特征。

(三)N1、N2必须都能够作“在”的宾语。

(四)N1和N2之间必须能构成修饰关系,且“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格式还必须满足N1[处所名词]⊃N2[处所名词]。

只有在同时符合上述四个限制因素的情况下,“在+N1[方位名词]+的+N2[处所名词]”和“在+N1[处所名词]+的+N2[处所名词]”这两种具体格式才有意义。

该格式之所以存在句法歧义,与“在”的语义指向有关。在不同语境中,该格式中“在”的语义指向不同,这是导致其句法歧义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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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栋 湖北武汉 武汉大学文学院 4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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