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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2016-04-20邵明雪

2016年6期
关键词: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

邵明雪

摘 要:由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的缺陷,残疾人群体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而在农村,由于残疾人所获得的社会资源有限,生活质量极低,这就使农村残疾人变成了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农村残疾人的生活状态与迅速增长的国民经济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而现实中,农村残疾人问题的出现与社保理念偏差、保障主体单一、救助水平偏低有关。切实解决农村残疾人所面临的生活困难问题关系着整个国家贫困治理、农村反贫困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

我国残疾人口已经达到8296万,而农村残疾人占整个残疾人人口数量的75%,这个数量中的贫困人员肯定不在少数。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已经形成了“四保一救”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农村残疾人普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得到政府优惠扶助;农村残疾人普遍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成效显著;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四保一救”确实在帮助残疾人维持基本生活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是,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细化的问题在阻碍着我国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一、 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不足

(一)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理念忽视了残疾人群体的社会化参与

在中国广大农村,残疾人一般处于无业的状态,他们生活的动力来自于政府对他们的救助,残疾人被外界环境分隔开,被动的局限在家庭里。这一点从农村的无障碍设施几乎不存在可以看出。农村残疾人社会化参与低还表现在残疾人就业率低。农民主要以收拾田地和外出务工为主要就业方式。轻度残疾人可以从事田地农活,但一年之中除了从事田地作业,大部分时间还是处于闲暇状态。由此可见,农村残疾人无论是在户外文化活动,还是就业方面,都存在着巨大障碍。

(二)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主体单一

目前农村残疾人的社会支持体系以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为依托的个体支持是主要力量。而政府支持和社会支持力量脆弱且效果不显著。农村残疾人事业的社会支持体系不健全。一方面,作为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的各级残联队伍素质普遍存在年龄偏高、学历层次偏低、专业性不足、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够的问题。另一方面企业、各社会组织、民间团体和社会公众等主体没有被很好地组织起来为残疾人服务社会资源的利用没有实现帕累托最优化。这是制约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一条重要原因。

(三)农村残疾人医疗和就业可得性低

首先,医疗和康复服务的可得性不高。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残疾人的医疗保险方案,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都只是把残疾人纳入了农村合作医疗体制中,现有的大病医疗普及率也不高;相对于城市发达的医疗系统,农村医疗网点缺失,造成我国农村残疾人看病难。另外,残疾人康复也存在服务资源有限、服务水平低等问题,甚至有些地区的残疾人对康复闻所未闻。其次,残疾人的就业保障不足。在农村,有一部分中轻度残疾人,他们大多处于无业状态。其原因不是他们本身没有能力工作,而是缺少职业技术培训和就业机会。

二、完善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必要性的理论分析

(一)罗尔斯的“社会公平公正”观点

通过优先原则在制度上给予在社会中处境不利的人们最大的利益,是罗尔斯“社会公平公正”理论的一个重要的观点。罗尔斯把缩小社会差距和给予所有人民的机会平等落实到经济利益调节和补偿的可操作层面,从而为解决社会贫困阶层的生活困难提供了理论基础。贫困残疾人家庭本身极有可能无法维持基本生产和生活,单纯依靠自身力量无法摆脱困境,只有建立专门的针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满足他们的特殊需要,才能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理想目标。

(二)西方残疾人理论“社会模型”

“社会模型”是一种与“个体模型”相对的残疾人理论,由西方学者奥利佛·麦克提出的,后成为西方残疾人理论研究的主流。该理论强调残疾归因于外界环境、外界态度的排斥,造成了一种社会障碍。其解决爆发是医疗康复和消除障碍。外界环境的排斥包括人们对残疾人的一种歧视与不尊重,社会基础设施给予残疾人的正常社会活动的不方便以及就业市场上对于残疾人的排斥。该理论主张政府、社会组织应该担当起残疾人保障的责任,应该出台救助政策给予他们经济上的保障,就业上要提供均等的就业机会,应该给予他们更灵活的工作时间,要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中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不完善,是社会障碍的表现之一,社会应该创造一个有利于残疾人生存的环境,才能确保残疾人的发展权,减轻残疾人的弱势地位。

二、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重视农村残疾人社会化参与

首先,针对重度残疾人,他们已经失去了劳动能力,已经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对于这类人,可以进行经济救济,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其次,对于中轻度残疾人,他们不同于一般正常人,需要避开他们的残疾开发其他方面的价值,比如给予他们就业技能培训,促进他们就业。阻碍残疾人参加社会生活的另外一个因素是农村无障碍措施不健全,甚至缺失。要想使一些残疾人走出家门,可以先把村里的道路规划整洁,争取做到村村通公路,尽量修建盲道。在一些村委文化活动中心修建残疾人专用座椅,残疾人通道等。

(二)多种力量帮扶农村残疾人

首先,各地区残疾人联合会应该发挥其中流砥柱的作用,想方设法帮助当地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让他们活的更有尊严。其次,要在农村引入社会工作力量,社会工作者通过培训某些方面有优势的残疾人或有能力的老人去帮助在某些方面有缺陷的残疾人,以此在残疾人群体中形成以残助残的互助氛围,不仅能充分利用有限资源,同时能够倡导和谐的残疾人观念。最后,在现阶段应按照市场化要求,政府通过向社会工作购买服务,建立农村残疾人专业服务机构,推动契合农村残疾人福利诉求的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实现残疾人真正、全面地回归社会生活。

(三)加大投入医疗资源和保障就业

首先,加强农村残疾人医疗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加强省、市、县三级专业康复机构的建设,推进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保障农村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解决农村及边远地区贫困残疾人看病难、康复难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康复服务和残疾预防体系,实行出生缺陷和残疾发生报告制度,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其次,要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上文我们也提到了要针对不同程度的残疾人采取不同的救助策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主要是针对中轻度的那些还具备劳动能力的人来说的。一方面,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农村在家务工劳动力主要是在村附近的工厂工作,所以我们可以与村外工厂达成协议,采取城市企业吸收残疾人减税的方法。工厂提供一些简单的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岗位,残疾人即获得了就业机会,得到劳动报酬还参与了社会生活。另一方面,镇政府要担负起联合各村委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的责任,保障他们的就业权利。

结语

农村残疾人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需要社会保障的投入。多种力量参与下的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缺一不可的完整的体系。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理念上的调整,社会保障多种主体的参与,法律上的补充和完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这些措施是为了使农村残疾人群体更好的享受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更有尊严的实现自身的价值。(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参考文献:

[1] 程凯 我国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与对策.行政管理改革,2010(7):56

[2] 杨立雄,兰花.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3] 黄衫.重视解决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的意义[J]辽宁经济,201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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